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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央驻港联络办主任高祀仁9日在香港代表团讨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议题时说,这次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中加上“特别行政区”,明确了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宪制地位,是对港澳同胞参与国家管理的充分肯定和宪法保障。
高祀仁指出,这是对港澳回归后实际情况的确认,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声望;对港区人大代表来说,这体现了大家代表680万香港同胞参与国是的宪制地位,体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他说,在宪法中将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也有港区人大代表的一份功劳。因为“不少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就曾对保护公民财产提出过一些建议。”
他指出,宪法修正案草案加进“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向世人昭示,中国政府完全有能力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决心,有利于争取人心和祖国的完全统一,相信会在港澳台和国际舆论中赢得广泛认同。
高祀仁说,宪法宣传十分重要,基本法宣传也是如此。基本法是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根本大法。“一国两制”要顺利贯彻落实,首先要靠全体港人深刻理解并自觉遵守基本法。这些年香港在23条立法、政制发展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出现了一些争论,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基本法的宣传远远不够。有些人“一国”观念淡薄,不了解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是宪法和基本法框架下一种特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明白“港人治港”必须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
他说,这次修宪及香港发生的一些情况再次提醒人们,深入宣传基本法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刻不容缓,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记者李凯)
新华网200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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