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民政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04年,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

2004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年初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进一步落实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切实提高效率、质量和效益,推动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全面发展。

2004年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是: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一个机制、促进两个发展、推进三项工作、加大四个力度。即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济和医疗等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形式有别、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促进城市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推进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推进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科学化;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大福利彩票发行与管理力度,加大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与应用和信息化开发与延伸力度。

中国网 200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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