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各地城市继续落实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四平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完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居民参与意识和社区自治功能。截至2003年底,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9.6万处,安置下岗人员98万人,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7520个。
1、全国社区建设的发展态势
2003年,全国社区建设开始由中心城区向城郊,大中城市向县(市)和集镇发展,呈现由点到面的良好发展态势,示范活动不断深入。社区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社区工作有了工作平台。各地均投入巨资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基本解决了居委会无办公、无活动场所的难题,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一社区有一个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民主逐渐显现出生动活泼的局面。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制度逐步健全,程序正在规范,居民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方面有很大进步,直接选举力度加大,民主自治健康发展。服务手段进一步拓展。为适应信息化、网络化要求,各地普遍开展建设信息化社区工作,推广社区事务管理软件,这些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居民。部分社区已经提前实现建设数字型社区,通过社区网络化,政府部门了解到居民的需求,通过向居民提供服务和解决社区问题,民生在网络中得到了体现。结合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指导各地的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做到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等,并重点研究和总结一些地方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实行社区“一门式办公”的经验。社区就业和再就业不断拓展。2003年,各地民政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作为年度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并取得显著成效。当前,突出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得到了缓解,众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找到了再就业机会,在社区服务领域实现了再就业。社会福利服务、家政服务、婚丧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文体健身服务、养老托幼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修理服务等成为社区就业的重要岗位,同时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成为下岗失业人员的重要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实体,实现了自谋职业和再创业。大力宣传表彰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2003年,社区工作者继续为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在防“非典”战斗中,面对疫情,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迅速行动起来,组成了被外电誉为“携带体温计的地面部队”,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服务居民的优势,积极投身防控非典工作之中,身体力行落实了社区“非典”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为社区居民建立起防控非典的第一道防线。为表彰他们的功绩,并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素质,推动社区建设向更广泛的领域、更高的水平发展,民政部与中组部联合进行了“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有500名同志获得“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在全国社区工作者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2、各地社区建设的探索实践
●吉林省社区建设的探索实践:努力实现社区基础设施全覆盖
2003年,吉林省把四平经验推广落实到全省基层社区建设工作中,推进全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大范围的突破。截至2003年末,全省共投入资金2.4亿元,新建或改建了1314处社区公共用房,占全省1540个社区的85%;建筑面积达42万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用房的面积都在350平方米以上,涌现了一批四平式的社区建设典型。全省基本实现了一年内社区基础设施全覆盖的奋斗目标,大大加快了吉林全省的社区建设进程。他们的实践经验主要包括:
①着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三个“高标准”。
2003年,吉林省坚持与时俱进,在新形势下推进社区建设把着力点放在了“高标准”三个字上。一是高标准认识做好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高标准确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他们认为: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必须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总目标,必须着眼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确定市、州所在地社区用房建成面积不能低于300平方米,县级市和县城镇建成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内部设施也要完备。三是高标准把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2003年全省9个市、州都要建起社区用房,各县级市要实现基本覆盖;到2004年各县城社区用房建设也要全面完成,要在短时期内实现全省社区基础设施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社区基础设施简陋匮乏的状况。
②破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两大难题
2003年,吉林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其中规划选址和资金筹措两大难题可谓“难中之难”。然而,吉林省各地干部和群众敢于探索、勇于实践,不囿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千方百计研究“行”的办法,不讲任何“不行”的理由,最终有效地解决了问题。关于破解规划选址难题。目前不论哪个城市,在建成区插建社区用房,城市规划都有相当严格的要求,既不能占用公共绿地,也不能遮挡住宅阳光,还不能占压地下管线。再加上有些居民对社区建房不理解、不支持,而且多处阻建。为此,吉林省民政部门多次协调建设和规划部门,实行“依法建设”和“广泛宣传”并举。要求各地在规划审批时,可以按照当地建设规划的最低标准执行,保证社区建房选址能够在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下展开;同时,要求社区用房建设必须“三证”俱全,确保社区建筑的合法化。各地还普遍采取由政府领导带领民政、建设、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现场办公的办法,逐一踏查确定建房地址。协调难度大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做工作,全省9个市州的市州长都亲临过选址现场来解决实际问题。许多城区选址需要反复十几次,需要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才能有所突破。关于破解资金筹措难题。吉林省在四平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政府主导、政策扶持、部门包保、社会赞助、资源共享”解决资金筹措问题的具体意见。其内容主要包括:新开发区要将社区用房纳入开发改造规划,由建设开发单位按照开发改造总面积的一定比例提供;建成区采取选址新建或购买的方式,凡新建的免交土地使用等行政性建设收费;单位型社区由单位提供或新建。全省各地普遍采用了“包保”的做法,即由政府协调一些有实力的部门“包建社区、保证使用”。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了全省建设社区用房所需资金。据统计,2003年全省新建和改扩建的1314处社区用房,其中由开发商按比例提供的102个,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建的180个,部门包保的960个,驻社区单位兴建或提供的72个,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建的有利格局。
●安徽省社区建设的探索实践:实现社区自治化管理
2003年,安徽省提出了“把社区建设作为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工作来抓”的总体推进思路,以构筑社区现代化平台为手段,以实现社区自治化管理为目标,不断强化功能、创新体制、夯实社区基础。由于社区居民自治是推进社区建设的本质要求,因此,安徽省的实践重心就是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统揽全局,协调一致地大力推进居民自治。其中,不断完善居民自治制度和积极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是主要的两项工作经验。
①不断完善居民自治制度。
2003年,安徽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区居民宣传灌输社区建设的内容和有关政策,使每个居民心中都牢固树立“社区连着你我他”的基本意识。通过大力拓展社区服务和其他社区事业,让居民群众在推进社区建设中得到实惠,从而极大提高了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觉悟。安徽省社区居民的社区参与率有较大提高,从几年前的42%提高到2003年的89%,调查资料显示有96%的居民对自己生活的社区表示关注,有89%的居民表示愿意管理自己的社区。全省由居民直接选举社居委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芜湖等市采取直选方式进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当居民可以直接选出自己的“当家人”时,居民参选率达到96%。目前,安徽省90%的社区都能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或居民议事会,凡是涉及居民群众利益的社区重大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必须经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才付诸实施,从而保证社区居民切实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每个社区还都制定和实施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自治公约》,保证了依法实行社区自治化管理。全省多数社区通过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定期评议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形式,对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实行了民主监督。通过建立居民论坛、举办社区学院、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增强了社区的自治功能。通过不断完善和坚持各项民主制度,安徽省积极推行民主自治,提高社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社区的自治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和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强化了社区自治功能。
②积极开展社区自治活动。
2003年,安徽省以社区协会、民主评议、居民论坛和楼院自治为支撑,积极开展各项社区自治活动。在安徽省,多数城市社区都成立了老年人、残疾人、司法调解、青少年帮教、文化体育等各种协会,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区自治活动的开展。芜湖市实行了居民定期评议社居委干部的制度,由社区居民对社居委干部进行评议,从而强化了社区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合肥市为了充分发挥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民主渠道,社居委聘请了一些威望较高的同志作为民主监督员,对政府制定出台和实施的有关政策以及公务员在社区中的表现进行评议和监督,并定期收集整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蚌埠市在社区中建立了居民论坛,为居民发表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提供了讲台。安庆市将自治化管理延伸到每个居民组、每个驻社区单位乃至每个楼幢,提高了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调动了他们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福建省社区建设的探索实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2003年,福建省民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全省新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把协助党委、政府全力推进社区建设,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在真抓实干、确保实效上下了功夫。福建省民政部门有针对性地在“四个点上”加强指导督促,确保了社区建设各项任务,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他们的主要经验是:
①在重点上强化。
一是强化服务。民政部门努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形式,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上档次的服务。目前,全省已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1656个,社区服务网点和设施近4万个,三年来省里投入5472多万元福彩福利金,资助全省790个“星光计划”项目。通过开展“春风进社区,真情暖人心”和“零待业社区”活动,引导和鼓励待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目前已有6万多名待业和失业人员在社区灵活就业。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工作,使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二是强化自治。民政部门下发了做好城市社区整合和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大力度加快社区整合的通知和在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城市社区自治组织选举工作规定》(试行),大力抓好社区整合,规范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竞聘和直选,健全社区居民决策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社区支配财务、事务公开、民主评议等项制度,社区自治功能进一步强化,居民民主意识、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在社区居委会中,全省有91.2%建立了民主决策制度,有89.3%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或《社区居民自治公约》,有85.2%开展了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干部活动。
②在难点上突破。
一是突破“城中村”改制的难题。民政部门通过深入调研,抓好试点,提出了对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的三种模式,指导制定了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城中村”改制对象、原则、模式及政策措施等加以规范。目前,福建省“城中村”较多的厦门、泉州市已完成改制,福州市确定的第一批改制的55个村已基本完成试点,正在全面推开。
二是突破政府职能转变的难题。民政部门指导各地规范了社区居委会的职权和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的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要在社区设机构,必经社区办同意,同时从民政部门自身做起,做到需要由社区协助的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从而带动相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社区意识。
三是突破社区关系不顺的难题。为理顺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关系,民政部门指导督促社区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工作,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评议,同时要求街道办事处不干涉社区居委会自治范围内的选举和居财支配等事务。营造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做好工作的氛围。为处理好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矛盾,民政部门在指导各地选举社区居委会干部和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过程中,通过法定程序将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单位负责人选进居委会和议事监督委员会班子,以减少工作磨擦,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减少了社区内的各种矛盾,保证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③在热点上重视。过去,社区居委会反映收费任务过多过滥,常常是“上午开会,下午收费”;下达考核指标过多、过杂,不堪重负,疲于应付。针对这些问题,民政部门督促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专项治理收费问题的通知精神,搞好清理,要求非法定的税费不得强行收取,属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费用也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与居民协商收取。各地也加大治理力度,出台政策措施。目前,全省已取消了由社区居委会收取的卫生费,政府部门对社区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考评和考核也得到控制。确保了社区居委会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服务和管理。民政部门还重视指导好社区居委会抓好居民反映的社区治安这个热点问题。通过健全社区居委会下属的治保、调解委员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网络,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配强配齐社区警力和治安巡逻队,做好社区调解、帮教和消防等工作,促进社区安定稳定。目前全省有80%的社区建立了警务室,95%的社区健全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网络。
④在弱点上加强。
一是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福建省社区建设纲要明确规定,社区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同时要求统筹解决社区干部医疗、养老、失业等社区保险,完善退养补贴,民政部门通过各种形式,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好这些待遇,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目前,全省绝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补贴标准都得到落实,有的还高出标准,还有一些地区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
二是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民政部门制定了社区干部的培训规划,建立了分级培训制度,与省委组织部、省电大开办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和社区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开放教育班,要求社区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同时每年都举办全省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互动式示范培训班,带动全省各级培训。据统计,近三年全省共举办各类形式的社区工作者培训班80多期,培训社区工作者1.2万多人,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中国网 200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