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

2003年,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大了殡葬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殡葬管理的主要职能,一是制定法规和政策,规范政府部门有关殡葬行政管理行为和社会公众的殡葬行为;二是规范殡葬服务机构建设、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民政部门实施殡葬管理的落脚点,主要体现在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移风易俗,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存环境,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基础上。2003年,在全国民政部门的努力下,殡葬管理工作有了新发展。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殡仪馆1515个, 比上年增加29个;职工4.0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火化炉4159台;火化遗体435.0万具,火化率52.7%,比上年上升2.1个百分点。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855个,安葬遗体423.2万具。

⑴加强殡葬管理的工作力度

2003年,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各地民政部门在落实殡葬管理方针,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对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大部分地区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分别组建了领导小组,通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等措施,加强了殡葬管理的工作力度。2003年,各地节俭文明办理丧事,移风易俗蔚然成风;火化区域逐渐扩大,火化率比去年同期有新提高;新建、改造了一批殡仪馆(火葬场),加强了公墓建设。在允许延用土葬方式的部分农村地区,死者遗体基本实现了公墓安葬,散埋乱葬情况基本得到遏制,有效节约了土地资源为。目前,一方面,北京、天津、上海、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广东等10个省(市)火化率均达到90%以上;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受多种因素影响,火化率仍然偏低,湖南、广西、青海、云南等地的火化率不足20%,海南、贵州等地的火化率不足10%。2003年4月,民政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遗体处理和丧葬活动的紧急通知》,及时指导了地方殡葬服务单位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遗体的火化工作。通过非典防治工作,也提高了殡葬服务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解决非常时期特殊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规范殡葬服务工作探索了新的思路。

⑵加强殡葬管理的改革力度

2003年,民政部门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的工作任务继续加大改革力度。针对殡葬服务业的部门垄断和服务市场混乱问题,民政部要求各地抓紧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促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业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研究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社会力量办殡葬服务业的准入范围、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深化殡葬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行殡葬服务单位与殡葬行政管理机构分离。对此,民政部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专题调研,主要专题包括:“殡葬改革的历史和经验”、“外国殡葬法规综述”、“殡葬行业的行政管理”、“殡葬服务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现有公墓的整顿和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的规范”、“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和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的殡葬管理”、“土葬改革现状及其管理思路”、“殡葬设施等级标准和评定办法的修订”、“市场经济条件下殡葬产业化探讨”等,调研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基础上,调研报告已就殡葬管理中的一些普遍性问题、产生原因和改革措施等方面,最后提出有深度的研究性意见。这些研究性意见包括: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的意见、殡葬服务与行政管理必须分离的意见、强化公墓管理和规范公墓运营的意见等。目前,这些以改革为导向的政策性意见正加紧论证中。

2003年,民政部针对部分地区个别公墓单位违规经营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墓的监管力度。近几年,民政部曾多次发文禁止利用骨灰存放设施进行不正当营销活动,强调了骨灰存放设施不是一般商品,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并要求各地对利用墓穴和骨灰格位进行传销、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对仍在进行违规销售的,应立即勒令停止;凡存在不实宣传、未能按规定和程序从事经营活动、未能凭死亡证或火化证销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等行为的公墓单位,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凡是因炒买炒卖、诱骗群众而引发群众性上访闹事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提请政府组成协调处理机构,采取财产保全等必要的司法措施,制定妥善的处理方案认真做好处理工作。通过贯彻上述文件精神和民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少数地区存在的公墓骨灰格位炒卖现象有所收敛。江苏、广东等地采取依法解决的方式,由地方法院做出了最终裁定,取得了一定效果。同时,民政部针对公墓管理中部分地区乱批乱建、违规经营、超大面积占地等一系列问题,加紧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调整现有公墓管理运作方式。

2003年,民政部门安装并开始运行全国殡葬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是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多功能、集成化的网络信息系统,有利于实现殡葬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殡葬行业的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和殡葬服务的网络化、现代化。目前,山东、辽宁等开始试运行这个管理系统,并在推广使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

中国网  200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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