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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治安违法占很大比例。近几年来,我市未成年人治安违法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占比例也呈现出逐年升高态势,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探讨未成年人治安违法的原因,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是刻不容缓。
当前我市未成年人治安违法的特点为:侵犯财产类行为占大多数,暴力性成分增加;主观恶性小,多属被教唆和胁迫;年龄出现低龄化趋势;违法行为涉及领域日趋广泛;团伙犯罪或结伙作案比较普遍;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在京治安违法突出。
未成年人治安违法的主要原因为: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法律和道德意识淡薄;社会思潮的多元化,许多不良因素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
预防未成年人治安违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教育、部门职责、心理矫正等等,决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所能解决的。作为治安管理部门来讲,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工作:
(一)从实际工作出发,提出立法建议。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未成年人刑事特别法。就当前而言,有关未成年人教育法、工读教育条例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置办法的制定乃当务之急。
(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三)加强影视文化、出版物的审核和检查,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围。
(四)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打击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作为派出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校所联防;继续派出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协助辖区内学校把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未成年人教育计划之中。公安机关在查处未成年人违法案件时,重点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严格执行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严格限制和尽量少使用强制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执法监督和检查,不断改进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六)尽快建立无监护人且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抚养安置机构,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安置问题。
(作者: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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