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1998~2003年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基本情况
1998~2003年是中国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教育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时期。着眼于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1999年初,国务院批转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同年6月召开的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跨世纪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把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摆在重要位置,相继出台了高校扩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举措。2001~2003年,国务院相继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并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实现教育的持续快速发展
1.注重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只有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整个社会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否则,就必然会出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巩固“两基”是重中之重。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实施至今,中国政府一直把实现“两基”目标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2000年,“两基”目标如期实现,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十五”计划要求各级政府要继续坚持将“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人口的覆盖范围。当前,已经“普九”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在巩固普及成果的基础上,正在把提高教育质量,改善办学条件作为工作的重点;尚未实现“普九”的主要集中在“老、少、边、穷”地区和基础条件薄弱地区,则正在进行“普九”攻坚。到2002年,全国有小学45.69万所,在校学生12156.71万人,小学净入学率为98.58%,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7.02%;初中6.56万所,在校学生6687.43万人,初中总入学率达到9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58.3%,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覆盖全国90%以上人口。
(2)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初中学龄人口高峰的到来和高等教育的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发展尤其是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十分迅速。2002年,全口径的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2913.9万人,毛入学率达到42.8%。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1683.9万人,是1998年在校生的1.8倍;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3.5%,比1998年提高了37.4个百分点。
(3)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自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高等学校扩招的重大决策以来,高等教育发展出现了历史性转折。到2002年底,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512.6万人,年招生总数达到563.1万人,分别比1998年增长1.4倍和1.6倍,高等教育总入学率从1998年的9.8%提高到2002年的15%,进入了国际上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2003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规模达到1900万人,高等教育总入学率达到17%左右。
2.教育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教育发展必须适应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内在统一。教育发展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尤其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必须始终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摆在重要位置。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1998~2002年,职前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学历教育的规模有所减少,普职比一直呈上升趋势。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内涵在发生转变,即从供给为导向转向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并逐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而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更加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例如2002年与2001年相比,加工制造、信息技术和医药卫生等社会需求旺盛的科类专业招生数显著增长。为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急剧增加的需求,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制造业和服务业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计划。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教育部要求职业院校坚持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的方向,充分发挥教育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2)积极发展应用性和地方性的高等教育及学科专业。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并把发展高职和大部分专科教育的权责交给省级政府,同时通过整合教育资源,使高等教育向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延伸。
2002年,全国高职院校(含高专和成人高校)在校生达到752.6万人,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1.4%,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1374所(其中,专科学校219所,职业技术学院548所,成人高校607所),约占中国高等学校总数的68.6%。另据不完全统计,从1999~2001年间,仅教育部备案的地、市高校就增加110多所,占全国新增高校总数的50%,在校生总量达12万人,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应用性技术人才,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在高校扩招中,优先发展经济、社会急需的学科专业,重点在于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和应用型专业,具体来说是优先发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等高新技术类专业,优先发展适应加入WTO急需的金融、法律、贸易等类本科专业,大力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主要面向地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为加快信息技术学科和生物技术学科的发展,2001年,教育部批准35所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2002年批准36所高校建设“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所高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权力。到2003年1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的本科专业布点数达到18300多个。从1998~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中工学、经济学、文学类、理学类和医学类等应用性学科的人数增长幅度较大,也说明高校更加重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专业人才的培养。
(3)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为提高中国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提升高等学校科研和成果转化能力,1995年和1999年,国家相继启动“211工程”和“985工程”。
“211工程”即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到2001年底,在国家立项的99所高校中,79所学校及两个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完成“211工程”“九五”建设项目验收,实际完成建设项目共投入155.43亿元。
1999年,创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985”工程正式启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首先获得国家大力度的支持,随后教育部分别与有关省市重点共建复旦大学等7所高水平大学。这9所高校在全国高校中,数量仅占1%,而重点实验室却占50%,年科研经费约占1/3,在校硕士生占20%,博士生占30%。2000年以来,教育部还陆续对一批具备基础和条件的高校实行了“985工程”重点共建,与有关省市和部门签署了重点共建的协议,到2002年共签署24所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使重点建设的学校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目前SCI收录的中国论文,高校占70%,EI收录的中国论文,高校占75%。高校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06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3个,分别占总数的63.5%和21.8%。另外,高校还建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6个和国家大学科技园43个(其中21个在建)。这些数据显示,高等学校正在成为中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高新技术研发的重要方面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强大生力军。
3.推进教育公平
(1)推进义务教育的公平。中国义务教育总体水平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全国还有372个县尚未“普九”,大部分集中在西部地区。一些已经“普九”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巩固提高的任务十分繁重。例如,2002年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21元,除北京(667.95元)、天津(154.31元)、上海(927.22元)外,有17省(区)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数,最少的仅17.95元;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104.21元,除北京(1064.74元)、天津(419.09元)、上海(1133.87元)外,有16个省(市、区)未达到全国平均数,最少的仅为37.41元。2002年底,中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8844.14万人,其中农村(含县镇)为16001.72万人,占84.92%。但从生均经费总支出来看,1999年小学阶段城乡之比为1.84∶1;初中阶段城乡比为1.69∶1,城乡差距显著。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快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教育的发展,缩小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
为加快中西部基础薄弱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1995年,国家决定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从1995~2000年,中央财政在六年内增拨义务教育专款39亿元,加上地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共116亿元,集中投向825个贫困县,主要用于消除农村小学和初中的危房,改善办学条件。“十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到2003年底已到位资金30亿元;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亿元,补助国家扶贫重点开发县等中西部困难地区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2001年和2002年,中央投入专项资金30亿元,实施“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2003年开始,中央再投入60亿元实施二期工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中西部农村地区中小学危房问题,2003年已拨付20亿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也已安排资金13.44亿元;中央财政还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设立“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和老区的中小学生杂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2003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亿元,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此外,还通过制定其他一系列倾斜和支持性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和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两基”攻坚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到2007年,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并大力提高女童和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2)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大量农民工子女随父母流入城市。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超过1亿人,其中18周岁以下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近2000万流动儿童成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2003年,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儿童中心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进行的中国流动儿童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流动儿童的失学率达9.3%。在9个被调查城市中近20%的流动儿童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9%,已入学流动儿童中有不少因家庭贫困难以维持学业。目前一项“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方案已初步形成,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将得到明显改善。
(二)不断推进教育体制创新
改革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教育活力的重要源泉。近年来,正是大力推进了教育体制和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才为教育的超常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支撑条件。
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各类教育发展的宏观管理模式
(1)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20世纪80~90年代,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而在县级管理中又实行“县、乡、村分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办法。事实上,在不少地区形成了农村义务教育以乡为主的体制。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乡镇基层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变得更为薄弱,2000年国务院决定在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税费改革冲击了农村义务教育与面向农民收费的税费体制之间的直接关联,农村教育发展陷入困境。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2001年召开的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到2003年5月,已有98%以上的县(市、区)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上收到县,94%以上的县(市、区)将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人事管理权限上收到县,基本上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从以乡镇为主管理向以县为主管理的转变。
2003年9月召开的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1999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内拨款为526.29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总投入的61.05%;2001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已达到775.64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0.37%,提高了9.32个百分点。农村义务教育正在逐步实现从“农村教育农民办”到“农村教育政府办”的根本性变革。
(2)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针对中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统筹乏力、资源难以充分利用、办学效益低等问题,2002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把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作为会议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在国务院领导下,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
(3)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推动了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高等教育告别部门办学。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到2001年底,对556所高校进行了管理体制调整,实行地方和中央共建,调整为232所;在317所高校开展了校际间的合作办学,形成227个合作办学实体;将708所高校合并组建为302所多学科或综合性的高校。
目前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校117所,其中教育部所属72所,地方所属院校1154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部门和地方条块分割、重复办学的局面,基本形成了“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新体制,扩大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优化了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
2.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和改革办学体制
目前,教育投入基本上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资金来源为辅的格局。除了财政投入外,教育资金的来源包括教育的税费、义务教育阶段收取的杂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收取的学杂费、发展校办产业、开展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建立教育基金等多渠道的教育经费。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总量为5480.0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数达3114.24亿元,占全部教育经费的56.83%,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3.41%,比1997年提高了0.9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社会对教育的投入也在大幅度增加,2002年社会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比1997年提高了1.04个百分点。
多元筹资和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实施,对非义务教育阶段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2001年高等学校由多渠道构成的非财政性教育经费收入达573.38亿元,其中学杂费312.43亿元,分别占当年高校教育经费总收入的47.25%和25.75%,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校大规模扩招后经费的紧张状况。
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2002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民办教育在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推进民办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中国的民办教育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1)由非政府民间机构或公民个人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2)公立学校设立的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分校或二级学院;(3)公办学校按“国有民办”或“公办民助”的原则改革办学体制或运作机制;(4)多种投资主体合作办学(有的地方称为“股份制办学”);(5)各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
1997~2002年,民办学校的学校数和在校生数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占的比例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随着民办教育规模的逐渐扩大,民办教育经费也逐年增加,2001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筹集的教育经费已接近130亿元。在推进公办学校体制改革试点的过程中,鼓励社会力量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应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和收费制度,坚决治理乱收费。
3.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及其他制度改革
(1)深化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校主管部门与高校的职责权限,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在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聘用(聘任)制度,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内部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2003年5月,北京大学以“打破教师铁饭碗,避免‘近亲繁殖’,择优聘任”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成为高等教育领域讨论的热点,无疑将促使全国其他高校的改革提速。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使后勤与学校行政系统逐步实现规范分离,运用社会化机制和产业运作机制进行学生公寓和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有效地增加了后勤服务资源。从2000~2002年3年间,全国新建和改建高校学生公寓4300万平方米,新建和改造高校学生食堂530万平方米,分别超过和接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累计建设面积的总和,保证了高校扩招的顺利进行。
(2)完善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种种原因,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有所增加。为解决贫困学生上大学难的问题,中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学生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1999年开始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2002年设立了国家奖学金,每年拨出两亿元人民币,专项资助全国普通高校45000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学费中提取10%左右的资金,用于对困难学生的补助。2002年,全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总金额为70.227亿元,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经费总支出的5.03%,共资助732万人次,基本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完成学业。
(3)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初步形成。随着经济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改变了国家包分配的格局,实行自主择业的制度。高等学校大幅度扩招,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大。为促使高校重视就业工作,从1999年教育部开始公布所属高校的初次就业率和专业需求情况;2002年,为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消除制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障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2002]19号),放宽或取消毕业生的落户政策和限制,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逐步建立并完善高校社会服务体系,包括建立待就业登记制度、职业能力培训制度、就业市场管理制度、就业信息服务体系以及促进学生就业的制度建设。教育部还要求各地方和高校将毕业生就业状况与高等教育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水平和质量评估联系起来,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4.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转变,其核心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关键在于改革课程、教材和考试评价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
(1)基础教育课程和评价制度改革。2001年教育部印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科课程标准(实验稿)。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主要突破,在于根据基础教育的性质和时代特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到2003年,实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验县、区已达到1642个,已有3500万中小学生使用了新教材。为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2002年底,教育部提出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和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学校评价体系”的原则,确定了评价内容、措施和方法,并就小学升初中考试、中考、高中会考和高考提出了指导意见。200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实行高考“3+X”科目设置方案;2003年,教育部允许包括北大、清华等在内的22所著名高校,自主录取5%的新生,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2)深化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中专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改革,以新科学、新技术来改造传统专业,以人才需求为导向进行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调整,以实践为导向加强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培养学生以职业为导向的基本素质。
在高等教育阶段,开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在全国高校建立了32个人文素质教育基地;2001年,教育部提出了教授要上讲台、大力提倡使用新教材、引进国外原版先进教材等一系列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加强对高校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到2003年已完成了对254所高校的评估。各高校大力推行学分制、主辅修制,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科研创新和公益活动,提高学生培养的质量。
(3)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职前培养层次结构重心逐步上移,由三级师范(本科、专科、中师)向二级师范(本科、专科)逐步过渡,中小学教师培养逐步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现有高师院校培养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主渠道的作用,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积极参与教师培训。职业院校在改善师资队伍学历结构的同时,重在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又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解决高校扩招后面临的高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短缺问题,2002年教育部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专项师资计划,培养紧缺师资,并适当向地方所属高校倾斜。教育部面向高等学校实施的两项高层次人才奖励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高校青年教师奖”,从1998~2002年,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共计537人;自1999~2002年,“高校青年教师奖”全国获奖者共计429人。高等学校吸引、稳定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作用的制度环境建设也在逐步改善。从1998~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专任教师由40.7万人增加到61.8万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2.2%,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7%。共有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514人,占全国两院院士总数的38.6%。。高校已经成为凝聚高层次人才的高地。
中国网 200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