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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昨日透露,今后应当杜绝人大、政府共同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且对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可提出质询案。
郑国强指出,目前在一些执法检查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检查方式过于简单,二是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手段还不够有力。郑国强透露,针对存在问题,人大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一些应对的方法。比如,对于涉及面较窄、审议敏感问题较多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检查时改单一听取汇报和定点检查为听取汇报和多点实地调查相结合,这当中包括明查暗访,改单纯召开双方座谈会为多方座谈会,改“面对面访谈”为“背靠背调查”,尽可能全面了解情况。
事实上,市人大在改变执法检查中也曾作出了一些尝试。去年11月中旬,广州市人大对全市网吧进行执法检查,一改以前由政府部门推荐安排被执法检查单位的方式,而是采取了随机抽样方式,视察路线保密。检查组的工作人员按照市文化局提供的全市网吧的名册随机选定了数十家,上门一一“踩点”,最后根据“踩点”的情况秘密筛选出12家网吧作为被查单位。最后,这次的执法检查“收效”颇大,当场查处了几间“黑网吧”。
郑国强表示,为了强化监督效果,今后还将要求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负责人,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到会听取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可就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质询案;对特别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常委会还可以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廖颖谊 穗仁宣)
《新快报》 2004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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