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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与措施
中国支持1994年开罗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并致力于将生殖健康引入本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案,努力实现开罗国际人发大会所设定的有关目标。中国在促进生殖健康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挑战。
在开罗国际人发大会上,中国与其他国家共同认为,生殖健康不单纯是通过计划生育达到人口学目标,而是要更广泛地满足男性和女性在其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对生殖健康的需求。它主要包括安全分娩、产前和产后保健、生殖道感染及艾滋病病毒/艾滋病防治、不孕症防治以及计划生育。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也将促进公民的生殖健康作为重要目标。
10年来,中国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进一步完善适合国情的人口发展方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国主要在以下方面付诸了不懈努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公民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的权利;全面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关注和满足男性、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人群的服务需求;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强化服务理念,改进管理模式,将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2.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发生了重要变化,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的主人,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各项权利,以及依法履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优质服务。为全面达到开罗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有关要求,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及儿童死亡率的工作。
中国政府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转变,维护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2000年,国家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体现了中国执行开罗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的具体原则。《决定》在强调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阐明了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协调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重要性,要求“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重申“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同时,强调要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保护其相应的权利。该法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包括生育、知情选择避孕方法、依法获得法律救济等8项权利和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各省(区、市)修订完善了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使群众获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得到法律保障。
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开展提供条件和保障。截至2003年,全国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7万多个,技术服务人员14万人,此外,还有近百万遍布乡村的志愿者和服务人员。加上卫生系统近3200所妇幼保健院和约50万妇幼卫生工作者,中国政府已基本建立了遍布城乡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政府为每一个县(区、市)都配备了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以便相应的服务可以延伸到边远的农村和山区。国家为群众免费提供基本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包括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基本项目的健康检查和咨询等,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同时,政府加强队伍培训,严格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改进管理和评估,将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指标,以促进和保证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的提高。
自1995年以来,中国政府开展了多个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项目,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中国/世界卫生组织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项目,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项目,关爱女孩项目,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项目,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项目,“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项目,等等。这些项目对于中国政府有效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问题与挑战
——现行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尚未有效覆盖青少年、老龄人口、流动人口、贫困人口以及残疾人口等边缘和弱势群体。一个较为突出的例子是未婚人群人工流产率呈上升和低龄化趋势。
——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地区差异大。在广大农村和很多中西部地区的城市,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网络的服务能力尚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中国具有较高的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造成的原因包括营养不足、环境不良和围产期保健不当等多种因素。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是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习惯于原有的工作模式,对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及开罗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尚存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计划生育向生殖健康领域拓展。
(三)战略与对策
为履行开罗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提出的“所有国家应不迟于2015年为年龄适合的所有人尽早提供生殖保健”的要求,中国政府确立了相应的发展目标:到2005年全面推行医疗卫生和生殖健康服务,开展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到2010年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普遍实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到21世纪中叶,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提高。
——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正确处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努力实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促进人口方案的管理创新,加快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加快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地区以及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效整合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各方面资源,促进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与预防性病、艾滋病的结合。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认真组织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改善生活,建设文明幸福家庭。
——加强宣传倡导,重视并改善对青少年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大力推广安全套的使用,降低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预防艾滋病。
中国网 200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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