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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胜阻委员:完善大学贫困生资助体系 建设和谐高校
中国网 | 时间: 2005-03-14  | 文章来源:

高校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而做好大学贫困生资助工作则是建设和谐高校的关键。在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24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特困生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到10%,人数在 60万到420万之间。这些学生大多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和城市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的一天三餐仅用馒头和咸菜充饥;可利用的社会关系缺乏,社会交往能力差;心理负担重,特别是贫富差距,给学生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不平衡。为此,我们必须加强政府、 学校、银行和社会四方的合作,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设计和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做好这一工作需要从以下 8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实行贷款方式多样化与多品种。多样化、多品种的贷款方式是完善助学贷款体系、降低风险的重要举措。要积极完善多渠道的贷款来源。(1)国家助学贷款,这是最重要的贷款形式。 (2)高校靠自有资金和财政补贴,举办短期无息或低息生活费贷款。(3)银行形成自发助学信贷市场,方便贫困生和部分追求自立的非贫困生提供个人信贷。在担保形式上,针对不同贫困状况的大学生,可采取完全无担保贷款和有担保贷款两种形式。要积极推广生源地贷款,这种贷款由家长或学生亲戚担保,具有三大优点。一是父母或亲属提供担保, 提高了贷款的保障性;二是当地金融机构对学生家庭情况比较熟悉;三是有利于降低违约率。

(二)延长还款期限、改革还款方式。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时规定还款期为4年,2003年进入首批还款期,平均违约率接近20%,后来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将还款期由4年期限改变为6年,这仍未考虑到我国严峻就业形势和大学生还款能力。同时,还款方式仍很单一。为此,在制度设计上,我们建议:(1)延长还款期限。国外经验表明,回收率高的国家的还款期限一般为10年~30年。为此,我们建议将还款年限延长至 15年~20年左右,给学生充分分解还款压力的时间。(2)建立延期偿付和容忍期制度,帮助学生缓解因就业率下降、考研继续求学等所带来的压力(3)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到艰苦行业工作和贫困地区去当教师的借款人予以奖励扶助。 (4)家长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形式上的担保,地方政府对助学贷款进行再担保。(5)寻求多种偿还方式。可采取“分期定额”、“定期定额”、“分期不定额”方式,或借鉴国外经验,规定还贷下限的方法。从而使制度设计更符合贫困生的现实情况,保证助学贷款的持续发展。

(三)完善个人诚信系统和国家助学贷款长效管理系统。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面临着“信用危机”,其中大学生信用意识淡薄尤其要引起关注。国家助学贷款的健康持续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降低国家助学贷款的呆坏账率。 要降低这两个指标,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很关键。同时,建立助学贷款业务的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形成统一的助学贷款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贷款信息的沟通。第一,配合新一轮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要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以“诚实守信”为切入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问价值观。第二,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弘强化银行、高校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利用IC卡身份证建立公民终身信用档案,发挥信用档案的“威慑”作用,道过制度的约束提高贷款人失信的成本。第三,学校可以协助银行系统建立面向大学生的联合诚信系统,将违约学生记录在案,并与将来的个人信用档案对接。第四,建立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与大学生诚信挂钩的机制。

(四)健全多元化的助学体系。中央地方财政要加大对高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的奖学金资助力度,不断研究、完善优秀贫困生奖励办法,帮助和激励更多贫困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发挥助学贷款的助学主渠道的作用。建立更加规范的勤工助学制度,把“资助”与“育 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勤奋好学、自立自强、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增加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贫困生学费减免和生活资助。重点补助特困生的日常伙食费,确保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得到相应的资助。此外,对于贫困生中的孤儿、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等的特困生,可参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行特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国家奖学金制度,将其分解为国家奖学金、专项困难补助和贷款补助三部分,专项困难补助主要用于临时性困难补助;季节性补助用于冬季寒衣补助、假期交通补助等;固定困难补助用于支持贫困生到艰苦地区或行业工作的补助等。同时,高校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控制办学成本,调整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办好高校食堂量节能降耗、稳定饭菜价格,保障贫困生的基本生活。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仁人志士的关心和支持,广开助学渠道。其中,建立高校与企业的长期合作机制,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形式,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企业与高校合作可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企业为吸引人才、提升知名度进行直接捐助。这在知名高校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二是企业资助与贫困生就业相结合。企业通过定向、委培的形式,向优秀贫困生提供资助,贫困生毕业必须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这既解决了贫困生资助问题,也解决了其就业问题。此外,可探讨发行教育彩票制度,争取各方仁人志士对贫困生助学的关心和支持,通过税收政策对纳税人的捐赠资金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广开助学渠道。

(六)建立相关部门长效联动机制和经常性的协调机制。高校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需要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和金融组织的共同善治。这里,最重要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成为助学贷款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才能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持续发展。在美国,商业银行 发放的助学贷款由州政府负责担保且由联邦政府“再担保”,如果由于学生死亡、疾病而无法还贷,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贷款额的95%。目前,我国在贫困生资助的经常性经费中,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投入仅仅占13.7%(美国这一比值为78%),80%的投入靠学校和学费提留,因此必须加强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奖、贷、助、补、减”等贫困生资助措施,确保10%的收费用于助学工作。高校和银行之间要加强全面合作,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七)高等学校实行弹性学制。高校可探讨实行5~7年不等的弹性学制,确保贫困生延缓完成学业,允许学生滞后毕业,也可休学创业。并着手建立临时就业基地,让贫困生在籍期间有足够的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解决经济上的困难。实行弹性学制,让贫困生先工作挣得学费后再回校读书,以自我救助的形式解决了学习阶段的费用问题。实行弹性学制和休学打工让学生靠自己的双手解决一部分学费,带给学生的不仅是金钱上的支持,还会使他们得天磨砺,培养自立、勤奋和诚信的品格。

(八)建立对贫困生的“双助”体系。贫困生往往是经济上贫穷和心理上贫困交织在一起,形成所谓“双贫困”。他们容易出现自卑、自闭、自暴自弃等心理倾向。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构建,一方面要建立经济资助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心理资助体系,帮助贫困生克服心理上的障碍,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高校贫困生的健康成长。(辜胜阻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中国网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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