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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騋委员:建议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中国网 | 时间: 2005-03-17  | 文章来源:

前不久,我们因启动联合国工发组织“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研究与应用”项目的需要,考察了漳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场。该场位于龙海市九湖镇九龙岭324国道旁,距市区15公里,占地587亩,总投资7627万元,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其中可生产BPY生态有机肥200吨,焚烧100吨,卫生处理后填埋100吨,日处理垃圾渗透液500吨,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已基本建成为花园式现代化垃圾处理场。

垃圾处理场采用综合处理工艺,垃圾入场后,首先分选,将有机物、可燃物和无机物分离,有机物进入BPY生态有机肥系统制肥。利用垃圾中的有机质通过高温湿解,使有机物在高压罐内高温发酵,再按不同农作物特性加上不同微生物菌种,生产出生态有机肥。垃圾中的可燃物进入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理,烟气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焚烧产生大量蒸汽和热能可供BPY制肥系统高温水解和烘干,资源综合应用。垃圾中的无机物,焚烧后的炉渣及制肥生产后的废料送到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垃圾处理场建成后,彻底改变了漳州城市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露天堆填造成蚊蝇滋生、污水横流的落后状况,实现了城市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达到100%无害化处理。漳州市相继被联合国工发组织列为对华援助21世纪议程项目“中国城市垃圾管理体系技术标准和管理能力建设”国内五个城市之一,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列为“中国城市固体垃圾管理改革能力建设”项目国内两个城市之一,2003年建设部授予2002年度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与漳州相比,福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相对滞后。按福州市政府规定,全市生活垃圾都必须运到北峰红庙岭垃圾处理场进行专门焚烧和处理。由于缺乏一座大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以及管理上漏洞,使垃圾场蚊蝇成堆,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垃圾堆场周边地区环境。掩埋在地下的生活垃圾未经处理,污染地下水,直接影响福州市地下水卫生和质量。为了保证福州地区空气和水资源不受生活垃圾污染,建议如下:

1、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选址建造“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并筹集民间资金投向该项环保事业,采取市场运用模式。

2、学习国外经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分为可回收资源(废纸、易拉罐、饮料瓶)、有机垃圾(菜叶、剩饭、剩菜)和泥土石块等废料三大类,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并自觉分类。

3、向厂矿企业及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发动全社会力量解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4、建议国家环保局立法,在全国大中城市推行城市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林嘉騋 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

中国网 200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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