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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3年政府管理规范化程度分析
中国网 | 时间: 2005-07-04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为了比较全面、客观地描述2002-2003年中国政府适应市场化的现状,以下主要从政府规模指标和政府干预指标对政府管理规范化程度进行分析,以把握政府行为对市场经济的影响。

(一)政府规模更加合理

以往研究表明,一个国家的政府规模与其市场化程度存在密切关系。对经济自由化研究比较著名的两份报告—美国传统基金会的《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以及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世界经济自由度报告》,都运用政府规模的大小衡量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程度,并且他们都认为政府规模和市场化程度存在负相关关系,即政府规模越大,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低。对政府规模的衡量有不同的标准,这里我们将从政府收人、政府机构与人员、政府消费支出、政府投资和政府补贴等方面衡量中国的政府规模。

1.政府收入规模

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体现了政府在国民经济中直接支配的份额,并形成了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中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1993-2003年均值为22.3%。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一般在30%左右,如2002年,美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8.4%)相比,中国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不高。从2002-2003年的趋势看,中国政府收入时有波动,总体趋于稳定。这种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中国经济中,市场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政府的主要职能已经逐渐改革成为调节经济和提供公共物品。

2.政府管理机构与雇员规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国政府进一步压缩了政府规模,2002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40个压缩为29个。2003年3月,新一届政府上任后,又对机构进行了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上届政府的29个减少到28个,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由33个减到27个。行政人员大幅度裁减,全国省级政府精简人员编制7.4万名;市县乡各级党政群机关精简编制19.4%,共计89万人,清理超编人员43万。政府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从1992年的17.86%,下降到2003年的12.59%。

3.政府消费支出规模

政府消费支出是指政府作为消费者对最终产品和劳务的购买支出,包括用于法律制度、规制管理、消防和警察保护、国防、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支出。适度的政府消费支出为经济提供了国防、教育和宏观经济管理等服务,有利于经济的稳定与长期发展。1992-2003年, 中国政府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一直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变动幅度不大。

4.政府投资规模和投资体制改革

在民间投资增长加快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适当地缩小了投资规模,优化了投资结构。2002年12月,建设部颁布实施《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参与公共品的投资,从而使过去由政府单独投资的公共品和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

中国政府的投资规模占GDP的比重并不高,主要是发挥政府投资对私人投资的带动作用。中国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与私人投资不同,所以政府投资不但不会挤占私人投资的领域,阻碍市场经济主体的正常经济活动,反而会由于政府投资于私人不愿意投资的领域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较低的政府投资规模相对应,中国企业自主投资中的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不断提高。2003年,国内贷款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快速增长到24.4%的历史最高值;企业自筹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则从2002年的45. 7%增长到2003年的47.8%。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1-2003年,中国政府投资规模提高很快,尤其是2003年政府投资占GDP的比重上升到7.02%,提高了2.71个百分点。其原因在于随着国内外宏观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北京申奥成功和为抗击"SARS"的增拨投资,要求政府加大在交通运输、建筑、能源、原材料等公用基础设施和卫生、医学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

5.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作为国家有效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具有世界普遍性。从市场经济国家看,补贴作为一种财政政策或价格政策,不仅广泛存在于发达国家,而且也大量地出现在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政府补贴主要指价格补贴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属于宏观调控性支出,是政府调节收人、稳定价格的一种手段。价格补贴主要包括粮棉油价格补贴、平抑物价补贴、肉食品价格补贴和其他价格补贴等,其中粮棉油价格补贴占主导地位,后三项补贴之和不及粮棉油补贴的一半。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是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扣减出来,主要用于安置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大量企业冗员,解决历史欠债,并不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不会扭曲市场机制,只是特定阶段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政府补贴总额中,价格补贴的比重从1992年的41. 96%上升到2003年的73.30%,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比重从1992年的58.04%下降到2003年的26. 7%。无论从总量看,还是从结构看,价格补贴都大大超过国有企业亏损补贴,成为补贴的主要组成部分。

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中国的价格补贴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1992年政府价格补贴占GDP的比重为1.21%,2003年下降到0.53%,由于价格补贴范围极小,数量也很小,因此,在商品交易领域中,市场价格从1992年就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信号,价格补贴造成的扭曲已经微乎其微,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农产品收购总额中市场定价的比重均在95. 6%以上。

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的总量从1992年的444.96亿元下降到2003年的224.39亿元;占GDP的比重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从1992年的1. 67%下降到2001年的0.19%。这说明政府加大政企分开的力度,国有企业逐步摆脱国家的干预,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

(二)政府干预不断减少

1.行政审批不断削减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中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 2002-2003年度有了实质性的推进,这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加快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2002年10月,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了804项审批项目,涉及国务院56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的567项,占取消项目总数的70.5% ;涉及社会管理事务的169项,占21%;涉及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方面事务的68项,占8.5%。在取消的项目中,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的236项,占取消项目总数的29.4%;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或用其他手段替代的216项,占26. 9%;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入世后我国政府所作承诺的39项,占4.9% ;属于重复交叉审批的93项,占11.6%;审批对象和条件已发生变化的125项,占15. 5%;实施审批的合法依据不足的29项,占8.1%。

2003年全国第二批取消审批项目406项,另将82项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企业投资经营、居民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政府定价基本取消

截止2001年,工业品除卷烟、食盐以及木材、黄金和天然气某些环节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全部由市场调节生产。农业生产方面的指令性计划已全部取消。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社会农副产品的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政府定价的比重分别从1992年的5.6%、10.3%,19.8%下降到2001年的2.7%、2.7%、9.5%。200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修订后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备受社会关注的价格听证制度将更加完善。新办法已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在上海,《上海市定价目录》最近也正式公布,并于2002年12月1日起实行。这一目录再次缩小了政府定价的比重,现有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15种(类)46项。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3.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有法规保证

法律限制政府对企业的控制。200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规定: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构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中介机构自律去解决;市场机制、中介机构自律解决不了,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要首先考虑通过事后监督解决。

依据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转变为出资人与企业的经济关系。政府采取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彻底放开国有中小企业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和公司制改革力度加大,积极引入非公有资本加快推进产权多元化。2003年以来,国资委已批准48户中央直管企业的产权和资产出让行为,涉及国有资本及权益225亿元。

4.垄断行业市场准入不断放宽

2002-2003年,中国政府加快了以电力、电信、民航等为代表的行政性垄断部门的改革步伐,进一步开放政府垄断的行业和市场,扩大市场竞争的范围。

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2002年3月,国务院批复《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实行“厂网分开”,国家电力公司的发电资产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5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公司,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开展公平竞争。2002年12月29日,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的11家公司宣告成立,通过产业重组,中国电力产业内实现了“厂网分开”,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

电信领域市场竞争格局基本确立。2002年,中国电信按南北分拆为新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网通集团,两个覆盖全国的固定电信网初步形成。截至2003年年底,由“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等企业共同参与的电信业竞争性市场格局基本确立。这些新的电信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是规范的资产管理关系,彼此之间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

中国民航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2002年10月以后,民航总局和直属航空公司脱钩,实现了政企分开,重组和构建了三大航空运输集团和三大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外资和民营资本开始进入航空运输领域。

在打破这些行政垄断行业的同时,中国政府加快了反垄断和政府管制的立法工作,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已于2003年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反垄断法的制定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5.政府对市场秩序的维护更加重视依法行政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完善法规,维护市场秩序,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体制成功的基础在于市场主体之间权利平等的契约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执法系统维持的,2002-2003年中国政府在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具体表现在:

2002-2003年间,两部重要的政府行政法律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的一系列原则和重要制度,建立了行政许可设定于法有据,行政许可管理公开透明,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快捷,行政许可权利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行政许可实施强化事后监督检查等法律制度。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节选自《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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