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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
中国网 | 时间: 2005-10-2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1 职业培训的特点、意义和发展

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每一种职业都有具体的职业岗位,都对从事该职业者有特殊的素质要求,其中包括知识结构、技术技能、生理心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实质上是对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提出的必须具备的条件。职业培训是一种按照不同职业岗位的要求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的职业教育活动,其目标在于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使劳动者顺利地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职业培训的特点

与学历教育相比,职业培训具有以下特点:

(1)针对性和实用性。职业培训的培训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等均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职业标准确定。劳动者经过职业培训后能尽快适应岗位实际工作的要求,上岗就业。

(2)灵活性和多样性。在培训形式上可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训、定向培训等形式;在培训时限上采取弹性学制,可以脱产也可以半脱产;在培养对象上依据岗位的实际需要灵活确定,不受学籍、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实行开放式入学;在教学形式上不受某种固定模式的限制,根据职业标准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

(3)技术性和技能性。这是职业培训的本质要求,是由培养目标所决定的。在培训方法上强调理论知识教育与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突出技能操作训练,强化培训者运用技术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培训与就业和使用相结合。

职业培训的意义

(1)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需要。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但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劳动力素质还比较低。十六大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2)职业培训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

劳动者素质能力与就业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解决好这一问题,就需要大力加强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对于求职者来说,无论是新生劳动力初次就业,还是下岗失业人员再次就业,都可以通过获得工作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尽快找到工作,缩短失业期;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可以通过获得更高技术等级或一专多能,提高适应岗位变化能力,激发创新能力,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对于那些具有潜在创业素质的人员来说,可以提高创业能力,提高自主创业的成功率,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

(3)职业培训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面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趋激烈的竞争,提高企业竞争力已成为当务之急。而提高竞争力,不但需要在加强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等方面采取措施,同时必须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从目前我国企业职工队伍总体素质状况看,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已经相当突出。

我国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职业培训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以失业工人转业训练为主的阶段。

建国初期,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有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工人和其他失业人员400多万人。政府在采取以工代赈、生产自救、回乡生产和发放救济金等多种办法进行安置的同时,还大量举办各种转业训练班,按照当地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设置专业,对失业工人进行转业训练。训练期限一般为3~6个月或一年不等,长短结合,以短期为主。训练内容以操作技能为主,加上必要的政治、文化学习。这种转业训练,不仅在解决当时就业问题中起到了良好作用,而且为新中国的职业培训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以培养后备技术工人为主的阶段。

1953年,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这期间,各产业部门都提出了大量招用新技术工人的要求,有计划地培养后备技术工人就成为这一时期职业培训的主要任务。这一时期的后备技术工人培训主要采取技工学校教育和学徒培训两种形式。这一时期,国家还借鉴前苏联的经验,建立了八级工资制度和与此相适应的八级技能等级制度。通过学徒工转正考核和工人升级考核等形式,开始建立我国的工人考核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职业培训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职业培训蓬勃发展阶段。

经过近20年的改革历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已经开始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正在逐步形成。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的机制开始建立,一个包括职业分类、职业需求预测、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技能竞赛等内容的职业培训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

(4)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职业培训调整改革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受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职工大规模下岗失业以及大学扩招等影响,许多人不愿意接受职业培训,不愿意从事技术工人工作,职业培训工作受到一定冲击。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劳动保障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职业培训发展。

①对新生劳动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②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

③广泛开展创业培训。

④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⑤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引导职业培训改革。

2 我国的职业培训体系

我国职业培训体系包括: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职业培训的种类与办学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竞赛与技能人才表彰。

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

1988年,劳动部会同国务院45个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工作,1992年,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到目前为止,已正式颁布并实施了3200多个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职业标准)。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及消费者利益的87个职业(工种),实行就业准入控制。与此同时,国家职业分类工作已经完成,作为第一部对我国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于1999年5月20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分类大典的职业包括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也在分批制定和颁布,初步建立起了动态的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同时建立了由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等级构成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开展,为劳动力管理和职业培训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职业培训的种类与办学机构

职业培训的种类包括就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职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培训的层次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和其他适应性培训,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我国职业培训机构主要包括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外合作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等。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技工学校2970所,就业训练中心3307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9139所,企业培训机构2万多所。

(1)技工学校。

技工学校是以培养技术工人为主,同时开展各类长短期培训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培训工作的主体力量。

纵览技工学校的发展,可以得出这么一条规律,即坚持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方向和宗旨;坚持技能人才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坚持办学的灵活性,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劳动者需要,开展多种类型的培训;坚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坚持在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下,学校按照市场规律自主办学,自主发展。

(3)就业训练中心。

就业训练中心是伴随着社会需要和经济发展诞生的,以实用技术和适应性培训为主,是为新生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基地,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的形势下,就业训练中心的任务、对象已发生了变化,结合培训就业任务的需要,一些省级和大城市的就业训练中心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培训指导功能的机构,受政府委托,承担着对本地区职业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的中介机构。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中外合作办职业培训机构。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国家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总结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凡是发展较快、社会信誉较好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普遍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市场导向和就业导向。即坚持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确定人次培养的方向和内容,根据市场的需要设置专业,确定课程和教学计划。这种灵活的办学机制,使得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贴近用人单位实际,使培养的学员能够迅速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二是突出办学特色。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在激烈的市场角逐中立足和发展,必需形成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创立专业品牌,才能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和生命力。三是强化实际能力培养。只有重视实操训练,强化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才能使毕业生适合企业需要,提高就业率。四是服务对象广泛,机制灵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面向全社会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新生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等。

中外合作办职业培训机构是外国教育培训机构同中国教育培训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职业培训机构。它属于公益型事业,是职业培训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职业培训工作。为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国务院于2003年3月制定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条例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条件、组织管理、教育教学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4)企业培训机构。

企业职工培训是职业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企业是职业培训多元化格局中的重要力量。我国目前有企业职工培训基地2万多个,年培训几千万人次。加强技能劳动者培养,建立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会,必需充分依靠企业,发挥行业作用,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指导、市场调节、企业自主开展培训的职业培训运行机制。

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转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独立开业的资格证明,是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与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出国公证的有效证件。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毕(结)业生中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在各类企业的关键技术工种实行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凭证上岗的制度,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自1994年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体系。1999年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2000年初步建立起就业准入制度。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对应的5级职业资格培训体系,全国有职业资格鉴定机构8万余个,有4500万人(次)获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于推动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职业技能竞赛与技能人才表彰制度

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三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一般每两年举办一次。同时,建立了技能人才表彰制度。从1995年开始,我国已经举办了七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出8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800多名“全国技术能手”。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表彰制度的建立,提高了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调动了广大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营造了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3 我国职业培训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职业培训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的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距离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距离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对大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还相差甚远。特别是随着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和科技在现代生产中广泛运用,劳动者素质能力与职业岗位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随之而来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也日益严重。

(1)劳动者技能水平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2)职业教育培训以就业为导向的机制尚未建立。

(3)职业培训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就业的需要。

为提高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能力,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加快我国劳动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步伐,提高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职业培训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职业培训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并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主导、中介参与、全社会高度重视的新型工作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和保障。

职业培训改革的工作目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从企业需求和职业变化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快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三种类型人才的培养,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和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交流、使用、激励和保障的新机制,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职业培训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在处理培训与就业的关系上,要从注重就业数量的扩大转向注重就业数量和素质并举;在指导职业培训的方针上,要从以资源供给为主导转向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在劳动保障部门职能定位上,要从管理培训实体转向管理培训市场;在管理指导职业培训的方式上,要从抓培训的过程转向抓培训的结果,以结果校正和改进培训方式;在确定职业培训的目标上,要从偏重培养劳动者单一技能转向注重培养劳动者复合技能、创业和创新能力。

职业培训改革的政策措施

(1)围绕着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体推动各类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推动新生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高素质就业。

(2)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深入开展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加强技术工人培养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在制造、加工、能源、环保等产业,继续实施高级技工培训项目。

(3)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4)推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加快以就业为导向的改革。制定和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产出评价、教学评价和社会评价三个方面,对技能人才培养机构的办学绩效进行评价,引导各类技能人才培养机构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将就业导向的理念贯穿课堂教学、技术训练和能力培养的全过程,使培养出来的技能人才能最大程度地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5)引导企业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加强企业技能劳动者培训和使用工作。

(6)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要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加快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

(7)大力发展远程职业培训。

(8)强化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要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劳动者接受培训,提高技能,并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9)加强职业培训基础工作。建立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制度和新职业发布制度,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形成动态更新机制。加快国家题库开发,扩大应用覆盖面,加强鉴定考评员培训和考务管理,全面启动国家职业资格在线工程。搞好培训教材的开发,改革改进教学和实习的方法。在培训和鉴定过程中广泛推广应用现代高新技术,提高培训和鉴定的技术含量。

(本文摘自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2005年中国就业报告》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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