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 检察日报记者肖杰摄
本报北京1月5日讯记者徐运平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全国检察机关今年要重点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全国检察机关今年将重点推进三项改革。
———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制度,解决民事、行政和刑事抗诉案件调卷难问题,出台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的意见,完善派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包括完善查处刑讯逼供行为的工作机制,建立对渎职司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建议更换办案人的机制,完善渎职案件移送查处机制。
———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继续抓好对“三类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案件)、“五种情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的监督,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与职务犯罪案件报批、报备制度的衔接,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确保办案质量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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