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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坤9日下午在吉林团小组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发言,就人大的立法、监督、任命政府干部等工作提出了建议,认为立法“不宜多,要精,突出重点”;监督要积极主动,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监督,抓主要矛盾;任命干部时扩大民主,多听听意见。
王云坤指出,我国现有的法律不少了,如果在立法时调查研究不够,对一些问题预测不准确,有的代表遇到事情就想制定一部法律,缺乏深思熟虑,会有损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长期性。这样的法律制定出来作用也不大,而且容易有漏洞。他建议在立法中不宜多,要精,突出重点。有的问题可以通过国务院的法规来解决,不一定要制定法律。另外,法律制定出来后,要注重宣传,注重对执法的检查和监督。如果社会情况变化了,现有法律与实际不相符合,就需要及时调整,不断修改。
在监督方面,要依法监督,不是什么问题都要抓,而是要抓主要矛盾,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问题。监督应该是积极主动监督,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及时进行,发现问题就解决问题,避免决策实行后监督。这样监督所需成本较低,成效较高。
“任命干部方面,核心是扩大民主,多听听意见,会更好一些”。王云坤认为,在干部问题上把民主推荐延伸一些,让大家都知情,能减少任命干部中的一些障碍。例如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不仅要听党委、政府的意见,还应该听听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意见。这样可能会增加一些环节,需要更多时间,但是效果会更好。这样通过的干部有积极性,大家不会有更多的矛盾,有凝聚力。至于领导干部的述职方面,王云坤主张少一些,不要太普遍,因为述职比较耗费精力,并且很难下结论。如果平时对干部的考察监督跟上去了,就不会有很大问题。(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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