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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
中国网 | 时间: 2006-03-1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今天,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这里召开第五次会议,总结去年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今年任务,这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央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努力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司法部作为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2005年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检查验收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结合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家庭法制教育情况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各地在认真进行检查验收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学生带法进家、家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检查验收工作的开展,也为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根据司法部要求,各地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努力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一是学校法制教育更加规范化。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进一步落实,法制课效果更加明显。二是学校法制教育形式呈现多样化。在开展课堂法制教育的同时,通过升国旗、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巡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既巩固了课堂教学成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学法用法兴趣。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趋于网络化。学校法制教育进一步向家庭、向社会延伸,通过在社区、乡村建立法律学校、法制教育园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更加广泛。

(三)积极开展社会性青少年法制教育,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进行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全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开展,司法部与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教育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等活动,开辟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新渠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团中央等部门向青少年推荐法制教育动画片《小小律师》,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加形象化;充分发挥网络普法的特殊作用,增加网络法制教育容量,创新教育形式,吸引青少年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内容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监狱、未成犯管教所、劳教所等场所,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组织青少年实地参观,听取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教育广大青少年远离犯罪。

(四)加强对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以及由政府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结合监狱、劳教场所特点,以课堂化教学为主要方式,开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社会性格和行为习惯;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和少教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对有不良心理倾向的进行心理矫治; 以义务教育为主,分级编班,分类施教,开展文化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和技能培训,矫正好逸恶劳的习惯,掌握就业谋生的一技之长;对即将回归社会的未成年罪犯、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以及由政府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和远离网瘾、远离毒品教育,为他们步入社会创造条件。

(五)加强对刑释、解教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及进城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等,进一步加强了对刑释、解教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及进城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通过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系点,积极参与“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开展青少年法律学校、法律进社区等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人口聚集区、重点区、重点人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掌控;对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进一步加大了安置帮教力度,加大示范性安置实体建设,使他们就业有门路,生活有着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2006年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的启动年,为推动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开展,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要求,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五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切实做好面向家庭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为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三是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把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相关内容纳入主题活动。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拓宽服务途径,加大援助力度,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提高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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