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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老年女性人口发展趋势
(一)快速增长的老年妇女人口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同时也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参见图1)。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200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已为10.5%。据预测,2025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9.5%,2050年则可能达到29.9%。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总量将由2000年的12892.1万人左右,激增到2050年的39437.2万人左右,50年间总量将增长3倍左右。其中,女性老年人口的规模将从2000年的6693.7万人增加到2050年的21645万人,将增长3.2倍,增幅超过男性老年人口,老年妇女在老年人口中所占比例也将从2000年的52.4%上升到2050年的54.9%左右。
(二)老龄人口女性化,特别是高龄人口的女性化尤为显著
在未来的数十年中,老年妇女在整个老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增加被称之为“老龄人口的女性化”,而这一趋势在高龄人口中表现尤为突出,呈现出“高龄人口女性化”的特征。对此,我们可以从老年人口的性别比(即100名老年妇女对应的老年男性人数)变化,直观地来了解老龄人口女性化的趋势。研究表明:200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性别比为95,2050年将下降到82.2,老年妇女人口大大超过老年男性人口。同时在老年人口内部,由于男女寿命的差异,随着年龄的增长,性别比急剧下降。80岁以上年龄组的性别比即使在2010年最高的时候也仅为60左右,2050年80岁以上年龄组老年人口的性别比仅为54左右,这也意味着高龄老年妇女是高龄老人的主体。
(三)老年妇女自身的高龄化趋势显著
对于老年妇女这一群体而言,在未来的数十年中,她们不仅在总量上将急剧增加,同时由于预期寿命的提高,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改善等诸多原因,高龄长寿的老年妇女在整个老年妇女中所占的比例将逐渐增加,即老年妇女群体的年龄结构将日渐趋于高龄化。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妇女在整个老年妇女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将由2000年的11.0%上升到2050年的21.7%。
在老年人口(特别是高龄人口)中女性比例增大,在女性老年人口规模激增的趋势下,认识中国目前老年妇女的生存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识和战略意义。
二 老年女性的基本生存状况
2000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中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查”,为了解目前中国老年妇女的基本生活状况提供了翔实的数据资料。下面我们以此数据为主,对中国老年妇女的经济、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经济保障状况
1.收入水平及来源
就全国来说,不论城乡,老年妇女的收入水平均低于男性老人。城市老年妇女的平均月收入为490.04元,是城市男性老人的51.75%,其中,老年妇女的月均退休金为300.50元,是男性老人平均月退休金636.73元的47.2%。在农村,老年妇女的平均月总收入仅为123.95元,是农村男性老人的68.3%。
从收入来源的结构来看,相对于男性老年人,无论城乡,老年女性在经济来源上对家庭成员的依赖都更高。相对于城市老年妇女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退休金而言,农村老年妇女的收入主要来自土地收入、家庭成员以及自己从事的一些力所能及的经济活动带来的收入。
老年妇女中无收入和低收入者的比例较大,“女性贫困化”和“贫困女性化”在老年妇女群体中表现明显。调查显示:2000年中国城市老年妇女无收入、月收入在100元和200元以下的比例分别为7.4%、19.6%和36.1%,均高于男性老人(分别为1.5%、5.2%和10.4%)。相应的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男性老人大约有34.6%,而这一收入水平的老年妇女只占12.7%;在农村,老年妇女月收入在100元以下(含无收入)的人达到61.2%,比男性老人高11.8个百分点。
2.消费及经济保障
受限于较低的收入水平,老年妇女的消费水平总体也都偏低。无论城乡,老年妇女的人均消费均显著低于老年男性,在城市,老年妇女的月人均消费仅为男性老人的66.70%,而在农村则更低,为62.06%。
总而言之,老年妇女的经济状况明显比老年男性差,老年女性感觉自己晚年生活缺乏经济保障的比例(31.6%),也明显高于老年男性(17.2%)。在农村,赡养纠纷案占了老年人案件的90%,因此,导致自杀的老年妇女占60%以上。如何帮助老年妇女妥善地避免和化解与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赡养纠纷,切实保障老年妇女的被赡养权,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健康及医疗保障状况
1.健康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国的出生预期寿命有了极大的提高,其中女性的预期寿命提高幅度更大。2000年中国妇女的预期寿命达到了73.33岁,比1949年的36岁提高了37.33岁,并且比男性高出3.7岁。尽管老年妇女的寿命普遍比男性长,可她们的健康状况大多不如男性老人。调查显示:城市和农村老年妇女的自评健康状况“较差”与“很差”的合计分别为25.5%和31.6%,均高于相应地区的男性老人。
与生理健康类似,老年妇女在精神健康方面也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她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精神状态不佳,老年妇女中,没有孤独感的人较男性老年人少。调查还显示:农村老年妇女的幸福感(73%)较城市老年妇女(80%)低,联系到农村老年妇女在经济上的脆弱性,不难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压力,给她们的精神生活造成负面影响。老年妇女比男性老人更容易发生精神障碍,如果将智力残疾与精神残疾合在一起,则老年妇女精神障碍者占1.64%(男性为1.21%)。
2.医疗保障
老年妇女健康状况差,对卫生保健的要求高于其他年龄组,但是,她们可利用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绝大多数享受不到公费医疗,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十分显著。城市中只有49.8%的老年妇女能够享受公费医疗,远远低于男性老人的72.9%。由于缺乏医疗保障,老年妇女的就医率低于男性老年人。老年妇女就医看病困难,小病往往得不到及时治疗而发展为大病,进而又会致使她们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恶化,因贫而病,又因病而更贫,这在农村老年妇女身上体现的尤为突出。
同时,老年妇女的医药费用支出明显低于男性老年人:城市女性老年人个人支出的医药费年平均为493.99元,男性为543.9元;农村相应为女性80.70元,男性为133.16元。目前国家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为包括农村老年妇女在内的广大老年人解决一定的就医困难。
3.照料需求
由于健康状况比较差,老年妇女对照料的需求也高于老年男性,但实际可获得的照料却很不充分。在日常生活中,有8.3%的老年妇女需要他人照料,男性老人为5.8%。在8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25.0%的老年妇女需要照料,男性老人为17.1%。但是,在实际可以获得的照料资源方面,则是男性老年人比女性老年人要充足。这主要是由于男性老年人的丧偶率低于女性老年人,而配偶在老年人的照料资源中是处于第一位的:在城乡需要照顾的男性老年人中,有超过60%的人获得了配偶的照料,而女性老年人得到配偶照料的比例则不到40%。更多的老年妇女不得不依赖子女或孙子女为其提供照料,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需要照顾的老年妇女与晚辈之间的矛盾,这也常常使需要照顾的老年妇女成为家庭中地位最低的人。此外,也由于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长期承担着对家庭其他成员的照料责任,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照料提供者”,而被家人忽视了她们自身的照料需求。据1998年九大城市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女性老人回答承担家务劳动“很多”和“较多”的达64.24%,几乎是男性老人的2倍。
(三) 其他基本状况
1.婚姻及住居状况
男大女小的传统婚姻模式,以及女性寿命长于男性的客观事实,使得进入老年期后女性的丧偶率远远高于男性。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老年女性再婚的比例远远低于男性。老年妇女在婚姻市场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由于老年妇女寡居的比例高于老年男性,因此,独居老年妇女的比例也远远高于老年男性。城镇无配偶女性中19.9%的人独居,有配偶女性中独居者只占0.7%,农村无配偶女性中独居达到17.0%,而有配偶者女性中独居仅占0.5%。80岁以上老年妇女独居的比例更高,城市高龄老年妇女独居达到19.2%,农村也达到15.45%。农村老年妇女较城镇女性更可能独居。失去配偶、高龄的老年妇女独自居住,她们的生活通常非常艰难,尤其是在农村。近年来,国内学术研究机构分别就孤寡老年妇女的养老以及再婚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研讨,为推动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文化及社会参与
老年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老年男性:没上过学的老年妇女中,城市占46.4%,农村则占81.2%,均高于相应地区的男性老年人口(分别为10.8%和37.0%)。
三 改善老年妇女生存状况的重要性和国际经验
(一)改善老年妇女生存状况,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由于长期受到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外女内”等等传统社会性别观念和制度的束缚,以及社会历史环境造成的独特的生命历程,老年妇女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占有方面,无论是与同一年龄段的老年男性,还是与同性别的低龄女性相比,均处于不利地位。老年妇女所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更为尖锐和复杂。在中国,长期以来的社会性别分工将妇女主要定位于承担无酬的家务劳动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不足,老年妇女的生存和发展需求被淹没在家庭事务之中,难以进入政策制定者的视野,导致了这个具有性别和年龄双重弱势(有学者称其为双重歧视)群体的合法权益长期被忽略。
正是基于上述基本事实,有专家指出:“老年妇女问题是老年问题中的核心问题”,“老年妇女问题充分反映了老年人问题的特征和本质”,“老龄问题的关键是老年妇女的养老问题”。老年妇女的需求能否得到较好的满足,不仅是我们积极应对老龄问题的重要标尺,更是衡量中国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
中国政府已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并在一系列的发展战略和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要特别关注包括老年妇女在内的相对弱势群体的需求和利益。逐步消除社会生活领域中广泛存在的性别差距,在社会发展中更加关注所有社会成员合理分享社会进步和发展成果,日益凸显社会发展的公平、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国际社会的经验
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总结的宝贵经验之一就是必须关注老年妇女问题。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1999年国际老年人年的致词中指出:“在老龄化过程中,我们还应当特别注意到性别差异问题。在几乎所有的地方,女性的寿命要长于男性。但是女性老人一般比男性老人更贫穷,患慢性病及因病致残的比例更高,也更容易受到歧视和忽略。”“政策应该解决由于妇女终生处于健康和营养方面的不利地位和有限的劳动就业参与机会,以及面临的财产和继承权方面存在的歧视而出现的年老时的长期贫困和脆弱问题。
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和政策制定中,关注老年人口中的社会性别差异是各国在应对老龄问题时无法回避的问题。国际社会已经充分注意到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的性别差异对老年政策带来的挑战和特殊需求。联合国2002年4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通过的《2002年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中,强调了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各国老年政策的必要性,“老年妇女人数超过老年男子,而年岁越高超过得越多。世界各地老年妇女的境况必须成为采取政策行动的优先问题,认识到老龄对于妇女与男子的影响的差异性,对于保证男女地位充分平等以及制定有效措施来处理这一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所有政策、方案和法律中保证纳入性别观点是至关重要的。”
四结论
在各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中,都面临着如何妥善处理老年妇女的特殊困难这样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由于自然的生理特征、独特的社会历史环境、社会性别制度,以及社会经济制度等的综合作用,造成了老年妇女与同年龄的男性以及低年龄组的女性群体非常不同的生命历程,老年妇女群体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占有方面无论是与同一年龄段的老年男性,还是与低龄女性相比,均处于相对不利的弱势位置,老年妇女成为身负性别和年龄双重歧视的最为弱势的一个社会群体。
而长期以来,中国妇女在整个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参与权和话语权都极为微弱,老年妇女的生存和发展需求被掩盖在家庭内部事务之中,没有进入社会公共政策制定者的视野,中国几乎没有制定任何以老年妇女为政策核心的社会政策。随着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以及人口老龄化的急剧发展,如何切实地保障日益庞大的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满足她们的特殊生存和发展需求,成为实现中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发展战略目标不可回避的重大社会问题。在老龄社会政策中纳入社会性别视角,充分关注老年妇女的特殊需求,已经成为应对中国老龄化社会到来前刻不容缓的要求。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贾云竹)
本文摘自《1995~200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 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中国网 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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