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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大学课题组
毕业生毕业时真正签约者只有33.7%
国有企业、学校和私营企业成为毕业生最主要的就业单位
47.3%的毕业生认为最重要的求职信息来源于学校,而在洽谈会获得的信息仅为16.4%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为教育决策和毕业生就业提供更丰富有效的信息,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劳动力市场”课题组于2005年6月下旬进行了大规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对2005年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初步的统计描述,并与2003年曾经进行的调查结果进行了简单对比。
本次调查包括东、中、西部地区16个省份的34所高校,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辽宁、河北、山东和江苏;中部地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和陕西。其中“211”重点高校9所、一般本科院校20所、专科及高职院校5所,每所高校根据毕业生学科和学历层次按一定比例发放大约1000份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21220份。在有效样本中,专科和高职毕业生占16.6%,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占78.5%、4.1%和0.7%;男、女毕业生比例分别为56.7%和43.3%。
一 毕业生落实率
为更具体、准确地反映毕业生毕业时的状况,本次调查将毕业生被调查时的状况分为11类。
由统计可见,毕业生毕业时真正签约者虽然只有33.7%,但比2003年同期上升了1.8个百分点。如果将上述第1、2、6、7、8、9、10项均视为“确定去向”,则毕业生毕业时的“落实率”达到了74.5%,比2003年同期上升了12.9个百分点。需要说明的是,2005年的调查数据中专科生的比例明显少于2003年。
进一步分析发现,毕业生的落实率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不同学历之间差异依然显著。专科和高职为59.1%,本科为77.6%,硕士和博士分别为84.1%和79.3%,可见专科毕业生就业困难仍然最大。但是,与2003年同期相比,本科、硕士和博士的落实率都略有下降,而专科和高职的落实率却上升了24.4个百分点。
第二,各地区之间差异明显。东、中、西部地区落实率分别为:78.8%、75.1%和65.0%。
第三,各类型学校之间差异明显。“211重点”大学的落实率为84.8%,普通本科院校的落实率为70.9%,而专科学校的落实率为58.9%。
第四,性别之间存在差异。男性的落实率为77.1%,女性为71.2%。其中,女性继续攻读研究生或出国的比例达到21.3%,比男性高出3.8个百分点。
二 起薪比较
收入是反映就业状况的关键指标之一。在本次调查中,由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对自己的起薪进行了估计。为了排除奇异值,我们只统计了月起薪在300~10000元的观测值。统计结果显示,高校毕业生月薪在1000元以下的占20.3%,比2003年减少20.6个百分点;1001~2000元的占65.4%,比2003年增加了19.9个百分点;2001~3000元的占9.2%,与2003年只相差0.2个百分点;3000元以上的占5.1%,比2003年上升了1个百分点。2005年的平均月收入为1588元,仅比2003年的1551元增加37元。
毕业生的起薪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学历越高起薪越多。专科毕业生为1333元,本科毕业生为1549元,硕士、博士分别为2674元和2917元。同2003年相比,本、专科毕业生的起薪略有上升,而硕士和博士生的起薪有所下降。
第二,性别之间存在差异。男性平均起薪为1631元,女性为1507元,两者之间相差124元。与2003年相比,男性的起薪有所上升,而女性的起薪有所下降。
第三,工作单位性质差异依旧。三资企业和科研单位略高,分别为1987元和1888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居中,分别为1626元、1592元和1529元;城市集体企业、学校和乡镇企业最低,分别为1389元、1365元和1355元。其中,城市集体企业和学校的起薪比2003年略有下降。
第四,工作类型差异基本依旧。各类企业管理、各类行政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收入位居前三甲,分别为1887元、1676元和1585元;一线农业从业人员、各类服务工作和技术辅助工作居中,分别为1530元、1465元和1457元;最低的是生产第一线的工人,收入只有1314元。其中,专业技术工作和各类服务工作的收入比2003年有所下降。
第五,毕业生就业地点的差异明显。大中城市的收入最高,为1725元;县城、乡镇和农村的收入分别为1216元、1234元和1481元。其中,县城和乡镇的收入比2003年略有下降。
三 就业分布
根据已经确定就业单位者的回答,2005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分布状况如下:
第一,按就业地点分划分,在大中城市工作的毕业生占70.7%,在县城的占21.9%,在乡镇的占5.5%,在农村的为1.9%。其中,大中城市的比例下降了5.9个百分点。
第二,按工作单位性质分,国有企业、学校和私营企业成为毕业生最主要的就业单位,分别占29.7%、19.3%和16.3%;三资企业、国家机关和科研单位分别占9.5%、9.2%和4.7%;城市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占的比重依然最小,分别为3.1%和2.1%。与2003年相比,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更加分散化;各类企业的比重合计超过一半;私营企业所占的比重持续上升,在解决大学生就业方面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按工作类型划分,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如工程师、会计师、教师、医生、律师等)依然一枝独秀,占45.2%;其次是各类技术辅助工作(如技术员、护士、秘书、出纳等)占17.3%;各类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行政管理工作)占14.8%;各类企业管理工作(如经理、部门经理等)占10.5%;各类服务工作(如保安、餐饮服务、销售服务、市场营销等)占6.5%;各类一线工业和农业生产工作分别占1.6%和0.4%;其他占3.6%。前三者占77.3%。
四 就业影响因素
毕业生就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如何?应该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给与需求两种角度综合考虑,但是本次问卷调查对象只包含毕业生,因此统计结果只是毕业生的看法。问卷包含的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共有16种,调查统计结果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排列顺序,这16种影响因素分别为:①工作能力强;②有一定工作经历;③学历层次高;④学校名气、地位高;⑤所学专业为热门专业;⑥应聘技巧好;⑦学习成绩好;⑧就业信息和机会多;⑨社会关系多;⑩党员、学生干部;往届毕业生的声誉好;性别状况,男性;户口和用人指标,拥有就业地户口;家庭背景好;学校或教师(对您)的评价高;送礼买人情。
与2003年相比,工作经历和党员干部的排名都上升了四位,其他因素的排名变化不大。上述统计结果表明,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越来越规范,就业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学生的学识和能力方面,而家庭背景和送礼买人情等因素的影响很小。
五 择业意向
就业对每一位毕业生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们普遍重视的是哪些因素?本次调查共涉及11种因素,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顺序排列如下:(1)发展前景;(2)利于施展个人的才干;(3)经济收入和福利待遇;(4)符合自己兴趣爱好;(5)工作单位的声誉;(6)工作稳定;(7)工作单位的规模;(8)工作自由;(9)工作舒适且劳动强度低;(10)易获得权力和社会资源;(11)可兼顾亲友关系。
与2003年相比,上述排序除了第7项和第8项互换了位置以外,其他项的排序完全一致。表明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意向没有改变,把施展个人才华、体现人生价值看得最重。
六 择业过程与结果
毕业生求职与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毕业生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并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向有关单位发出求职信息。本次调查发现,47.3%的毕业生认为,最重要的求职信息来源于学校(包括院系)就业指导机构发布的需求信息;其他择业渠道被选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列为:在人才洽谈会获得的信息16.4%;专门性的人才招聘信息刊物9.3%;从企业得到的书面招聘广告8.4%;亲戚、朋友或熟人介绍的信息6.2%;新闻媒介的零散招聘5.7%;网络招聘信息4.5%;从职业介绍机构获得的信息1.6%;其他0.6%。与2003年相比,在人才洽谈会获得的信息作用增加,排名由第5位上升为第2位,比重由8.8%上升为16.4%;而亲戚、朋友或熟人介绍的信息影响减少,比重由10.5%下降到6.2%。
从毕业生对各方面提供的就业信息的满意程度看,只有3.8%的毕业生认为求职信息完全能满足需要,59.4%认为基本能满足,有36.8%认为不能满足需求。尽管仍然有1/3以上的学生认为就业信息不能满足需求,但是与2003年相比,情况已经有较大的改善,比重下降了12.1个百分点。
在需要求职的毕业生中,求职单位数在两个以下的占25.3%,3~4个的占32.2%,5个以上的占37.9%,平均求职单位数为3.03个。进一步的分析发现,求职单位的数量与求职成功率并没有显著相关,“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平均求职单位数为3.1个,“已经确定单位、等待签约”者为2.9个,“虽有接受单位,但自己不想去”、“等待接受单位最后答复”以及“尚未找到接受单位”者的平均求职单位数都是3.2个。这一结论与2003年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2003年毕业生求职单位的数量与求职成功率呈显著正相关的关系。
排除求职总费用在1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的奇异值后,2005年高校毕业生为求职而花费的相关费用人均为1100元,比2003年增加了大约300元。其中,求职简历的制作116元;交通费307元;招聘会门票82元;通讯费用175元;人情、礼品费用286元;其他相关费用295元。求职成本与求职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已经签约”者平均支出1061元;“已确定单位,等待签约”平均支出1168元;“虽有接受单位,但自己不想去”者平均支出1241元;“等待接受单位的最后答复”者平均支出1254元;“尚未找到接收单位”者平均支出1144元。
由于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有充分的选择权,因此毕业生对自己所找到工作的满意程度较高。在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中,有4.6%的毕业生对找到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32.8%的毕业生感到满意;50.0%的毕业生感到一般;10.3%的毕业生感到不太满意;只有2.3%的毕业生很不满意自己的工作。(执笔人: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文东茅、岳昌君。限于篇幅,该调查报告收入本书时内容有删节)
本文摘自《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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