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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净岚: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10-19 作者: 辛闻 责任编辑: 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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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命名检察官 施净岚。中国网 李哲 摄

中国网10月19日讯 在19日下午举行的十九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代表集体采访记者会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命名检察官施净岚表示,目前,检察机关在中共中央确定的改革框架内勇于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新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改革成效也不断显现。

施净岚说说,为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创新设立了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命名检察官办公室。今年3月,通过上海市的统一选拔,施净岚成为首批命名检察官,成立了“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

“这项改革措施在赋予我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和更大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我更大的责任,时刻鞭策着我通过办理好手上的每一起案件,能够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更加坚定了检察机关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我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好检察官应当履行的职责。”施净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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