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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代表回应办案"一条龙":五年免予起诉4.5万人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10-19 作者: 辛闻 责任编辑: 董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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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新闻中心举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主题集体采访。中国网 李哲 摄

中国网10月19日讯 在19日下午举行的十九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代表集体采访记者会上,三位来自公检法行业的党代表在回应公检法办案“一条龙”问题时表示,公检法是刑事诉讼环节中的三个关键部门,依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三者相互分工、互相统筹、相互制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指出,公检法要做到各司其职,就要做到相互统筹。以证据标准为例,出于案件质量需要,公检法之间需对证据标准和类案问题统一认识。

在相互制约方面,宋鱼水介绍:“现在我们建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制度,公检法在证据揭示阶段应有递进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问题,都会予以纠正,确保当事人权利,确保案件公正。甚至出现冤假错案,也要依法纠正。”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命名检察官施净岚指出,作为检察机关,在实际办案中,不仅会对公安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审查他们提请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监督他们的执法行为,还会监督法院审判活动。“从整个诉讼环节来说,我们分工不同,但相互制约。”施净岚表示。

“五年来,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有54.9万人,免予起诉的有4.5万人,人民法院对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共有3800余人。这充分说明,公检法三个机关之间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朱光远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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