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出台做好今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25 15:45:42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佟静  |  责任编辑: 佟静

中国网讯 (记者杨亮) 6年16日,重庆市教委向全市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小学从7月5日起、中学从7月11日起放暑假,秋季学期9月1日正式开学行课。

《通知》要求:

围绕“做人、立志、创造”加强学生暑期活动指导。各区县、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少代会上关于“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的讲话精神,精心指导中小学生暑期生活,使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学校与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村社密切配合的暑期学生活动联动工作机制。要围绕“快乐暑假追逐梦想”主题开展暑期学生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和组织学生在社会调查、劳动锻炼、社区服务、参观访问、兴趣发展、研学旅行、阅读演讲等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中,让学生感悟“做人、立志、创造”的真谛,培育“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围绕“温暖暑假 助你成长”主题开展关爱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暑假生活指导和家访活动,要高度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假期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关爱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免费向全体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六大功能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上网,不沉溺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初中各年级、高一、高二年级不得组织学生到校补课,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强化“教育、排查、值班”抓好暑期安全工作。切实抓好放假前的安全法治教育和安全离校组织工作,针对暑假易发安全事故,对学生加强防溺水和外出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抓实假期中的安全宣传,采用多种方式向家长通报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校园安全检查,中小学放假前要对校园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汛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其他学校也要确定护校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及时上报。突出“平安、温暖、愉快”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将其作为暑期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与乡镇、村社协调配合,建立留守儿童联系制度,认真开展留守儿童家访活动,班主任每周与留守儿童至少联系1次,随时掌握每一位农村留守儿童暑期去向行踪,关注每一位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各学校在暑假期间至少组织两次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多种形式的暑期文化活动。要积极整合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用多种形式传递关爱,形成关爱合力。与各级共青团组织一道,发动大学生志愿者当好“知心哥哥(姐姐)”,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心理疏导、亲情陪护;联系科技等部门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到城乡各种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学习体验活动,丰富暑假生活;协同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推广“代理家长”模式,动员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开展城乡牵手活动等,促成农村留守儿童与在外务工父母团聚,过一个安全、温暖、快乐的暑假。

坚持“依法、规范、平稳”做好放假前后学校有关工作抓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择校乱收费,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入学考试,不得提前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按照“两为主”的原则,妥善安排好流动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切实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要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必要的教职工学习教育活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及能力培训。任课教师应当在假期中钻研课标教材,提前备好至少两周的教案。各中小学要利用假期进行校舍设施维修,添置补充教仪设备,满足新学年教育教学需要。

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各校要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安排等材料报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暑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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