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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加强广告市场监管 将金融类广告纳入监管重点

发布时间: 2015-04-28 17:28:0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孙婉露

    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工商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分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一、高度重视,将金融类广告纳入监管重点

    工商机关在广告监管工作中历来重视与消费者重大财产利益和安全相关的广告监管,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近年来始终把涉及融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严密监控广告内容涉及非法集资活动,依法规范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等广告,坚决禁止发布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非法融资广告。

    二、监测排查,及时处置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各级工商机关日常监管中,一是加强广告专项监测检查,加大对报纸、电视、广播、杂志、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广告监测力度,对发现涉嫌的非法集资广告线索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认定,依法查处有关部门认定的非法集资活动涉及的违法广告。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巡查,及时排查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对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在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融资担保、融资咨询、小额贷款、贷款咨询、贷款服务、典当、担保等内容的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和广告宣传进行清理检查,及时查处处置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及非法集资活动,并将有关案情通报有关部门。

    三、积极防范,指导媒体单位严把广告关

    认真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口,要求广告发布者必须确认广告主的合法金融机构资格,必须查验广告发布者的发布资质,必须审查广告发布内容是否超出广告主经营范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标明风险提示内容,从源头上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制作、发布、传播。

    四、协助配合,建立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机制

    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加强与公安、金融、文化、城管、银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对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苗头的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和反映,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建立非法集资案件的信息通报制度,强化部门间工作衔接,及时移送有关案件线索,会商研判非法集资活动及广告信息的新动态,共同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力度,齐抓共管,增强执法联动效能,构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五、宣传教育,发布警示提高公众识别能力

    各级工商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中,积极引导媒体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对利用广告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分析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特征和危害,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及广告的能力。同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一是投资有风险,请公众选择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二是告诫消费者拒绝高利诱惑,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风险需自担。三是公告投资咨询是服务机构,不具备具体理财业务资质,社会公众不要贪图小恩小惠,参与投资理财。

    六、发挥合力,共同研究措施办法

    非法集资现象由来已久,近几年呈高发态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以各类投资公司的名义开展的,其集资行为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工商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整治和查处,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并在查处过程中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做出的认定结论,依法吊销非法集资企业的营业执照,铲除其生存土壤。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同时,我们也将与相关部门一起,认真细致解剖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总结不同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规律特点、蛊惑手段,在提高问题发现能力、研究有效应对方法方面多下功夫,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前发现苗头、打早打小,切实遏制增量、控制化解存量。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孙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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