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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将女娲诞辰日定为“中华母亲节”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6-03-07 责任编辑: 黄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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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7日讯(记者 陈维松)全国人大代表陈致慜在向大会提交的建议中提出,把女娲诞生日——每年的3月15日定为“中华母亲节”。

陈致慜表示,女娲补天的历史神话是我国古代神话中最为奇丽、感人的神话之一。女娲文化历经几千年传承而不衰,充分体现了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命力。几千年来,朝拜女娲的民众络绎不绝,每年的3月15日,民间以各种活动形式祭祀这位伟大的人文始祖女娲,已蔚然成风。

陈致慜指出,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各地新建、重建圣母庙甚多,有多个省市县成立了女娲文化研究会、学会。国家民协、文联授予全国多处为"女娲文化之乡"称号,并确定河北涉县“娲皇宫”为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

据陈致慜介绍,在河北涉县“娲皇宫”,涉县人民政府连续举办了4次女娲文化节,13次公祭女娲大典。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在涉县“娲皇宫”举办了5次民间祭祀女娲活动。全国各地祭祀女娲的民间活动层出不穷。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2014年3月31日在北京举办了申报“中华母亲节”启动仪式。

陈致慜强调,将女娲诞辰日确定为“中华母亲节”,对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传承中华民族的孝道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一是有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价值。二是有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三是有充实中华民族宝库、促进文化交流的价值。四是有对人生礼仪、人类文明、文化发展深远的历史价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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