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2016全国两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新华社 发布时间: 2016-03-10 责任编辑: 李福森
+|-

二、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

(一)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建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将有力地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二)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为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常委会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对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等4类部分服刑罪犯实行特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八次、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实行特赦,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三)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常委会根据宪法第67条第16项的规定,在总结以往授勋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并审议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明确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设立、授予对象、授予程序等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为推动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奠定了重要法治基础。

(四)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常委会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为契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常委会工作机构与有关方面共同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机构对“一府两院”报备的30多件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对部分地方性法规开展主动审查,研究各方面提出的200多件审查建议,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三、依法支持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常委会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保证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顺利实施。

(一)以授权决定形式支持相关改革试点工作。一年来,先后就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等,分别作出授权决定,明确规定了授权的范围、内容和期限。同时,要求有关方面依法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统筹修改部分法律中同类或者相关的规定。常委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统筹修改形式,分别通过了6个关于修改法律的决定,涉及24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对其中有关行政审批、价格管理等方面的部分条款一并作出修改。还修改了商业银行法的个别条款,删去关于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以利于商业银行适度加大信贷投放、增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相关改革工作情况报告。2015年4月,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对积极稳妥、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了一些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8月,常委会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强调继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为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提供可靠依据。12月,在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之际,常委会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实施情况的相关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对届满后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进展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年来,常委会共检查职业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委员长、副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开展监督检查,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执法检查报告,主持常委会专题询问。2015年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持续推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常委会抓住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督促和推动有关方面全面有效实施法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建议,积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

(二)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依法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中央决算。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预决算编制和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审议批准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听取审议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提出从紧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长,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完善债务考核评价、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充分肯定国务院及有关方面的工作,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听取审议关于信息化建设及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明确信息技术发展战略,推进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公共服务,加快信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两化融合”。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承包土地纠纷及人地矛盾,依法维护农民权益,有序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

常委会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24份专题调研报告,涉及财政经济、教科文卫、节能环保、民族侨务、养老服务、“三农”、粤港澳合作等诸多领域,为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重要参考,也为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做了必要准备。

(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听取审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常委会要求有关方面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好的文化发展成果。在听取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中,常委会强调要增强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立足中国实际,持续不断地把改革推向深入;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五)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规范和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严格适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

常委会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一是研究提出《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2015年6月,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2月,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在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还是第一次。二是研究提出《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审议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分别开展专题询问,拓宽了专题询问的范围;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项工作报告,参加常委会联组会议,回答询问、听取意见,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会议。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