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总书记指示:休耕农民要有补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明确指出: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国家可以根据财力和粮食供求状况,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试点,安排一定面积的耕地用于休耕,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
农业部表示,将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轮作休耕试点的规模范围、补助标准、操作方式。
虽然我国关于休耕补助的具体政策还在拟定中,但在部分地区,休耕补助的事儿已经开始小范围实施。据了解,河北省在2014年已发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农艺节水项目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在无地表水替代的深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适当压减依靠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种植面积,改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制,为种植玉米、棉花、花生、油葵、杂粮等农作物一年一熟制,实现“一季休耕、一季雨养”;对于项目区压减小麦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按照亩均5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