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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代表:呼吁对保障残疾人就业实行立法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6-03-12 责任编辑: 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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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2日讯(记者 刘洪庆)残疾人就业难题一直难以彻底解决,残疾人如何奔小康?全国人大代表李莉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保障残疾人就业实行立法,把《残疾人就业条例》上升为《残疾人就业法》,并对其中内容加以充实和完善,为确保残疾人的就业起到有力的法律支撑作用。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残疾人8500多万,占全国人口的6.34%,其中重度残疾人约占30%,全部残疾人的75%生活在农村(农业户口残疾人中贫困人口所占比例接近一半)。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全国残疾人就业总人数为2094.6万人,就业率仅为24.64%。

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和就业权力,我国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等法律以及相关条例和政策,不同程度要求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中还制定了相关奖惩制度。

但从实际情况看,李莉指出,各用人单位依然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国残疾人就业率仍不到四成。她说:“当前残疾人面临就业质量:包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以及工作稳定性较差,就业机会不平等,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多年来的残疾人就业难题,一直难被完全解决,李莉说:“没有过硬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恐怕残疾人的就业将很难实现。”她建议对保障残疾人就业实行立法,把《残疾人就业条例》上升为《残疾人就业法》,并对其中内容加以充实和完善,为确保残疾人的就业起到有力的法律支撑作用。

她还建议,提高福利企业的退税额度,鼓励创办福利企业;给予多方面特惠以及税收全减免政策,大力发动和鼓励残疾人大众创业,以残疾人创业带动多数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提供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相关补贴。

“引导残疾人还要从开导思想着手,鼓励残疾人积极奔小康。只有如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才能真正的做到不落下任何一个群体和个人。”李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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