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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6-03-13 责任编辑: 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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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3月13日讯 (记者胡永平)今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曹建明说,检察院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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