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人大代表连续五年为保安建言 要给保安吃“定心丸”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04 责任编辑: 焦源源
+|-

2017年3月3日,北京,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朱良玉向记者介绍自己拟提交的议案建议。中国网记者 陈维松 摄

中国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陈维松)在连续四年提交关于保安问题的建议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朱良玉3日对记者表示,在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自己将提出修改完善保安员服务管理条例的议案。

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已有6000多家保安公司、500多万保安员。“作为社会治安力量和辅助警察力量,保安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公共治安和秩序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朱良玉说。

朱良玉指出,如此重要的群体却处于极其不稳定的状态,行业跳槽率超过80%。某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曾这样描绘过,他在公司里一年下来,除了坐办公室的人员外,基本上所有的面孔都要换一遍。究其缘由,“待遇低、发展前景狭窄”是最主要的原因。

面对保安行业所面临的这种问题,朱良玉表示,将在议案中建议完善行业立法和政策,尽快完善修订相关法律,为降低行业跳槽率、保障保安员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推动职业化发展,营造和建立一个更加健全完善的就业环境和就业保障机制。

朱良玉认为,就保安员的待遇与福利在立法上,我国虽然积极推进保护此行业人员的劳动权益、提高其薪金社保待遇等,但目前尚无立法来明确,且仅有一部行政法规和部分地方性行政法规中个别条款涉及,比较笼统,缺少具体细化标准,难以界定,缺乏具体保护机制和途径。

朱良玉建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应增加针对保安员福利待遇章节。同时严格行业准入,推进保安从业单位全面“持证上岗”,加大对违法违规单位的处罚力度,构建有效的救济制度。

朱良玉表示,应通过修改专章条款,明确确定不得随意降低保安人员的待遇,应享受同等的社保待遇,在就业和工作中,明确严禁克扣保安员的薪金,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给保安员上各类保险,进一步规范劳资关系,给保安员吃颗“定心丸”。

朱良玉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第一份建议,就是2013年的《关于促进中国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建议》。2014年两会,他再次提出促进中国保安业健康发展、改善保安员待遇的建议。2015年两会,他提出的《关于中国保安服务业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描述更加详细准确,调研更加扎实,增加了更多解决办法。2016年两会,他提交的仍是几个与保安行业相关的建议议案:首先是建议规范保安企业管理,来达到保险在保安系统的全覆盖;其次是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保安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最后,保安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艰苦,产生的留守儿童问题也作为建议提交。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