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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08 责任编辑: 尚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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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8日讯(记者 雷滢)3月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中国网现场直播

张德江表示,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全国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和执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过7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作出1个法律解释,决定将1件法律草案、3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立法工作继续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检查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个工作报告,通过2个决议,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5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8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7个,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7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各项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又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张德江表示,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立法项目,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

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取得重要进展。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常委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保持政治定力,把握立法时机,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继2014年、2015年出台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之后,2016年又审议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防交通法,审议了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草案等。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既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正常交流与合作,也有利于依法加强监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正确处理网络空间自由和秩序、安全和发展、自主和开放的关系,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确立了网络安全的各方面基本管理制度。国防交通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国防军事方面的法律,立法目的是促进交通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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