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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12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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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2日讯 今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中国网现场直播。

曹建明表示,2016年,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逐级遴选制度。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保障改革,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增强职业尊荣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机构,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一线办案人员普遍增加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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