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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国际追逃 已遣返、劝返嫌疑人164人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12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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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委员关注】

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黑龙江团:杨震;上海团:黄迪南;江西团:黄代放湖北团:蔡学恩

九三:许进;台盟:郑建闽;对外友好:翟隽

 

中国网3月12日讯 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2016年,检察机关织密猎狐“天网”。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已从37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包括杨秀珠等“百名红通人员”27人。江西、辽宁、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对归案的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人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对2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一图读懂】

09开展国际追逃

【典型案例】

1. 杨秀珠案。2003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潜逃出境,先后窜逃至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和美国,并先后向3个国家申请政治避难。2003年6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同年7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2015年4月,杨秀珠被列为“百名红通人员”首犯。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中央追逃办统筹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多种合作渠道开展追逃工作。检察机关先后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执法司法部门合作,提出司法协助请求。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杨秀珠回国投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 李华波案。2011年1月,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原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贪污9400万元公款后潜逃新加坡。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中新两国检察机关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司法协助互惠原则开展紧密合作。2013年4月,新加坡法院判处李华波十五个月监禁。李华波潜逃期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2015年5月,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2017年1月,李华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赃款,除依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外,剩余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3. 王国强案。2012年4月,辽宁省凤城市原市委书记王国强潜逃美国。2012年6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同年8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检察机关于2012年9月向美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2014年12月,王国强回国投案。检察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并提起公诉。2017年1月,王国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4. 黄玉荣案。2002年8月,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黄玉荣潜逃美国。2003年7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2005年3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2005年9月,美方以涉嫌洗钱和移民欺诈将其逮捕。2015年12月,黄玉荣回国投案。2016年12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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