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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砥砺前行 2016年十大亮点纷呈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12 责任编辑: 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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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2日讯(记者胡永平) 据最高法消息,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法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7项。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60项,余下5项均在试点基础上有实质性进展。

最高法数据显示,2016年最高法全年共发布43个改革文件,特别是增设巡回法庭、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法官逐级遴选、法官履职保障、法官违法惩戒等重要项目,报请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出台改革文件。涉及产权保护、司法救助、减刑假释、案件繁简分流、纠纷多元化解、深化司法公开等,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通过改革,有效促进了法院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法官办案积极性、责任心明显增强。2016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继续大幅上升,办案压力持续加大,但各级法院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破解难题,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能,顺利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这充分显示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巨大成效。

“总体上看,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主要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圆满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年初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增设巡回法庭 让百姓在家门口上“最高法”

我国地域广阔,异地上京打官司成了当事人的心头难题,不仅耗时费力,成本也是很多人难以承受的压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增设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完成巡回法庭在全国的整体布局,明确了各巡回法庭巡回区。2016年12月底,四个增设的巡回法庭均已完成组建和挂牌工作。

这样,当事人就可以在家门口上“最高法”打官司了。

“认罪认罚从宽”改革提高办案效率

18个城市217家试点法院两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52540件54572人,占同期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案件的35.88%,10日内审结的占92.35%,比简易程序高65.04个百分点,当庭宣判率达96.05%,被告人上诉率为2.01%,检察机关抗诉率为0.0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上诉率为零。

试点工作能取得如此良好的效果,跟最高法创新司法,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制度不无关系。

2016年,各地探索速裁案件全流程简化,协调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最高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等18个地区开展试点。同时,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刑事速裁试点改革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继续试点。

2525万裁判文书上网 司法透明前所未有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修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庭审网络直播操作流程(试行)》。自2016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依法公开开庭的案件庭审活动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截至目前,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法院已经超过1100家,直播庭审超过9万场次,网站累计访问量超过10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网站访问量突破62亿次,用户覆盖全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

2016年11月5日,周强院长就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情况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专项报告,司法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受到与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转变传统管理机制 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试点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组建审判团队,绝大多数案件取消了院庭长审批。依托信息化办案平台,推动实现盯人盯案的传统机制向宏观指导和网上管理转变。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法官人均结案数、院庭长办案数、法官当庭裁判率等较改革前明显提升,审判质效指标良好。

例如,2016年1-11月上海全市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206.8件,上半年结案率81.39%,二审后息诉率98.9%;1-10月广东院庭长办案56.1万件,占同期全省案件数55.8%,珠三角等地基层法院独任制审判团队年均结案超300件,审判周期较改革前缩短7-15天;贵州9家试点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大幅上升,试点法院服判息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当庭裁判率等指标均优于同辖区同级其他法院。

“两高”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法官惩戒基本原则、惩戒委员会组成、审议事项、处理权限等。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诉制度作用初步显现

2016年,最高法联合最高检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落实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庭审中心等原则。今年2月21日,最高法公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落实中央改革要求的重要配套举措。各地法院积极探索推进改革,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率提高,庭审控辩对抗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作用初步显现。

例如,去年1-8月,成都法院共开试验示范庭210件,其中,律师参与辩护达100%,证人出庭作证150件,当庭认证127件,当庭宣判80件,试点案件的上诉率为4.61%,仅1件案件被发回重审,均低于非试点案件。1-8月,温州全市法院在191件刑事案件中通知319人出庭,实际137件案件223人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率为69.91%,同比上升20多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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