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新闻现场

要闻直播图片中央领导下团组

独家访谈现场记者会部长通道

两会观察

图迹微视外眼看两会两会"带节奏"

数读秒懂报告全解读两会"沸腾点"

独家策划

世相中国习观传习录中国3分钟

帧像学习V碰词儿HI中国人

当前位置:正文

蔡继明代表:建议恢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并提高收费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9-03-06 15:47:17 责任编辑:张艳玲

中国网3月6日讯 (记者 赵晓雯)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提交关于修改《资源税法(草案)》的建议。他建议将《资源税法(草案)》的名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税法(草案)》,在基本保持“草案”税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恢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并相应提高收费标准。

蔡继明指出,《资源税法(草案)》”的征税对象除了矿产品外,既不包括人力和资本等其他资源,也不包括自然资源的另外三大类,即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建议将《资源税法(草案)》的名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税法(草案)》。

他还指出,国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行使的是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所有权职能,而国家征收矿产资源税行使的是作为行政管理者的职能,推进资源税改革,不能以清费立税的名义用矿产资源税完全取代矿产资源补偿费。

蔡继明认为,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本来就明显低于国际水平,而目前采用税制平移形成的“草案”,其税收标准根本不能弥补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缺失,这将造成作为国有资产的矿产资源收益大量流失。他建议在基本保持“草案”税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恢复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并相应提高收费标准。

要闻更多>>

图片新闻更多>>

直播更多>>

全媒体矩阵

世相更多>>

帧像更多>>

他说中国更多>>

专题首页 | 中国网首页

新闻
现场

两会
观察

独家
策划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