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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决不能因小瑕疵而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于死地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9-03-12 15:03:28 责任编辑:张艳玲

 

3月1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部长通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 郑亮 摄

中国网3月12日讯(记者 李高思)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今日举行“部长通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将加大力度纠正冤错案件,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的护身符。‍

江必新指出,张文中案是一个标杆性案件,10年前他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去年5月31日被宣告无罪。

江必新表示,最高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纠正冤错案件。统一裁判理念,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审判机关将紧盯三类案件,重点排查,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包括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与民营企业家相关的其他罪名,异地创业、异地投资等存在主客场的案件,及因领导更换而发生的案件。

“决不能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决不能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决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规范的行为而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于死地。”江必新表示,审判机关将在排查、督办、细心甄别上下更大功夫,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此外,还将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

“要通过一系列举措,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的护身符。让法院成为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坚强阵地。让法官成为保护捍卫民营企业家权益和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坚固盾牌。”江必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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