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张少琴:建议促进国家储能产业发展

文章来源: 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16-03-16 责任编辑: 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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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能不仅可以提高常规发电和输电的效率、安全性和经济性,也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平滑波动、调峰调频,满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的重要手段,同时它也是分布式能源系统、电动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少琴说,推动储能商业与示范工程建设,对于我国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张少琴建议,一是建立反映储能价值的电力市场机制与政策。二是制订储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储能产业发展规模和建设布局。三是加强储能技术基础研究,促进产业自主创新与发展,增加国家能源竞争实力。

    张少琴同志简历

    张少琴,男,汉族,1953年5月生,山西新绛人,2003年5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1972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副秘书长,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1972年至1974年山西省运城公路段测量设计队工人。1974年至1977年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工程机械专业学习。1977年至1985年太原重型机械学院教师(其间:1983年至1985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理工学院访问学者)。1985年至1987年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力学实验室主任。1987年至1989年美国奥本大学复合材料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1989年至1990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复合材料专业博士后。1990年至1997年新加坡国家标准与工业研究院主任研究员、首席工程师、复合材料研究中心副主任。1997年至1999年太原重型机械学院院长助理、数理系主任、应用科学系主任。1999年至2000年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常务副院长。2000年至2003年太原重型机械学院院长。2003年至2007年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副省长,民建山西省委主委。2007年至2008年山西省副省长,民建中央副主席、山西省委主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山西省委主委。2008年至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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