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郭某是个制片人,拍电影的水平不怎么样,却“导演”了一出敲诈邻居的好戏。可惜,就连这狗血一般的剧情,他也给演砸了。

2016年12月30日,在永嘉法院法庭上,郭某有些后悔,“戏演得太过了。”他总算知道,为什么他的电影一直拍不好。

小制片人灵机一动

想要导演一出“大戏”

之前,郭某跟人合作拍过几部电影,但在圈内并没什么名气。他有个一起打台球的朋友,姓张,38岁,平时打零工。

2016年7月,两人打球时聊起了关于“兄弟”的话题。

“如果是我的兄弟,如果失手伤了人,我肯定会帮忙让他跑路。”张某很有义气地说。对此,郭某深为赞同,甚至想,这是一出不错的戏码。

很快,他就找到了导演这出大戏的机会,不过是在现实中。

郭某有个老邻居叫大铭(化名),50多岁,胆子很小,两人关系不错。有天郭某偶然在路上遇到大铭,忽然想起那个兄弟的话题。“要是设个圈套让他钻,一定能诈到不少钱。”

于是,他开始设计脚本……

本来只想碰瓷诈点钱

哪知戏越飙越不受控制

2016年8月9日,郭某约大铭到永嘉县一家KTV唱歌,期间,两人都喝了酒。第二天凌晨,酒足饭饱的两人一起回家,郭某一定要大铭开车。

在一处街角,跟郭某早就约好的张某,骑着自行车冲了出来,一头撞到车屁股上。

大铭和郭某下车,见张某倒在地上。张某夸张地说,车子擦到了他,他的腿摔断了,要大铭赔钱。胆小的大铭有些害怕,说先去医院,三人一起上了车。

车上,大铭说,要么赔几百块算了。张某、郭某互使眼色,嫌钱少,决定临时“加戏”。张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颜料,一边在身上抹,一边破口大骂。

郭某假装为大铭帮腔,一边让大铭把车停到偏僻的路边。车门一开,郭某推了一下张某,张某顺势滚进草丛里,随后手捂肚子,整个人都抽搐起来。

大铭走过去一看,天哪,张某身上全是血,以为郭某拿刀捅了他,顿时慌了神。

“戏”演到这里,已经不再是当初郭某设计的那样。他决定索性演到底。他带着大铭,将张某的“尸体”拉到一处小山坡,挖了个坑“埋”了。当然不是真埋,只是做做样子,瞒过了大铭。

第二天,郭某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找到大铭,说自己买了房子,需要30万元,如果大铭肯出钱,头天晚上的事他就一个扛了。大铭哪里碰到过这种事,举棋不定,于是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一个亲戚。

亲戚起疑,建议大铭报警。民警找到郭某,他很快交待了实情。

法庭上“导演”“演员”互撕

都怪对方“戏演得太过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上,郭、张二人都承认了事情经过,但面对指控,两人却互撕了起来。

张某说,这个主意不是他想出来,因此应该算从犯。他还说,一开始只是想“碰瓷”,没想到,戏越演越“狠”,自己感到很后悔。

郭某则辩称,自己并没有主动要30万元,只是提出这么个想法,而演出这样一出“戏”,张某应该负主要责任。

因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通讯员 胡聪颖 本报记者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