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

“要重视粮食领域基层法治建设”

最高法直接指令基层法院判决的案件进行再审,遵循的是什么法律程序?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副教授雷小政告诉新京报记者,刑诉法给予了最高法“特殊权限”,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决定再审后,可以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决定再审是最高法作出的,在指令具体哪个法院再审方面,最高法院有其裁量权。但也要考虑程序公正与效率等目标的平衡。”

此外刑诉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指令再审,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刑诉法的这一规定意味着,最高法院可以指定原审法院以外的法院审理。

雷小政还表示,司法实践中最高法直接指令基层法院或者中级法院再审相对较少,但农民收购粮食问题涉及农民多方权益,一般而言,三农问题无小事。最高法指令再审的这一决定符合法律程序,并无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自身要启动再审,需要通过立案审查,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存在法定错误的,才会作出再审决定。

最高法指令再审是否一定会“翻案”?雷小政称,这并不必然,“但是,最高法启动再审把关十分严格,一般情况下,原审判决可能存在突出问题。案件最终处理需要再审时全面审查后定夺。无论被告人是否无罪,这一案件的指导意义在于,要重视粮食收购领域的基层法治建设,精细执法,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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