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回后如何处置?
“红色通缉令”的外逃人员,抓回来后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王翰灵告诉国是直通车记者:“抓回来后的在逃人员将由法院进行量刑,至于是否加重处罚由国家的法院来定,每个案子都不一样。”
在刚刚公布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其明确指出“再次正告在逃涉嫌犯罪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据中新社报道,在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两周年之际,中国先后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40人,其中6人被缉捕,7人被遣返,2人死亡;25人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比例超6成。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3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名红通人员”2号嫌犯李华波违法所得作出没收裁定,成为我国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外逃腐败分子境外赃款的首个成功案例。
为了让更多在逃人员归案,《公告》指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将继续受理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此外,还将根据追逃追赃工作需要,通报更多外逃人员线索。
还有一个问题,曝光“百名红通人员”名单的中央追逃办,是如何追逃到天涯海角的?此前的40个红色通缉令嫌犯是怎么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