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人体器官到底如何分配?谁可以优先?

  王智辉儿子王德刚:

我父亲手术花了22万,医保报销了6万,医院减免了7万多,我们自己只花了9万多元。

黄洁夫建议:目前有必要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介绍,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创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法治进程新阶段。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增加了“器官买卖罪”。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揭秘:中国人体器官到底如何分配?谁可以优先?

  黄洁夫:

特别在2016年,《红十字会法》颁布,把红十字会参与器官捐献工作列入进了《红十字会法》。六个部门又设立了器官转移的绿色通道。每一年都在进步。

黄洁夫:建议把器官移植纳入基本医疗服务

黄洁夫建议,可以把器官移植作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给广大人民大众,纳入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

揭秘:中国人体器官到底如何分配?谁可以优先?

  黄洁夫:

器官移植它跟其他的医疗技术不一样,它是救命的手术,是社会的一个基本的需要,也是政府应尽的公共职责。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有这个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这种服务。

黄洁夫:目前有必要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黄洁夫介绍,由于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没有把人体器官捐献纳入其中,因此随着我国器官捐赠和移植事业的发展,目前有必要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

  黄洁夫:

器官获取和分配的OPA体系没有接入到系统,红十字会的协调员在器官捐献中起着什么作用,也还没有进入条例。

黄洁夫:要对器官捐献者的爱心有回报

此外黄洁夫呼吁,在遵守器官捐献无偿、自愿原则的同时,对于确实贫困的家庭应该考虑给与包括医疗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救助。

黄洁夫:

他献出了生命的礼物,作为受体也好,作为社会也好,一定要对这个爱心有一个回报。如果他捐了器官,于情于理于法,医疗抢救费用应该免掉的。这不能说是器官买卖,我想这是基本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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