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不是个新鲜概念,也不是第一次引发关注了。对浙江的女性职工们而言,“痛经假”真的来了。
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对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除了备受关注的痛经假,女职工还有许多相当实用的权利。
据了解,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的,企业应给予女职工1至2天的带薪休息;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经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0天过去了,情况如何?有人请吗?记者走访杭州的医院,一圈下来,几家大医院都表示,目前没有开出过“痛经假”的病假单。
浙江痛经假本月实施
经医院证明可休1到2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10余个省份明确了女性劳动者带薪休“痛经假”这一权益。
多省明确女性带薪“痛经假”的时间集中在2013年后,且不同地区对于申请“痛经假”的条件也各有差异。诸如一些省份仅需医疗机构证明即可申请休息一至两天,有些省份则限定了申请痛经假的工种,如江苏、福建、江西、黑龙江等地限定从事“长久站立、行走劳动”,“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等工种的女职工可申请“痛经假”。
浙江的“痛经假”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范围主要指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以及体力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从办法的内容来看,浙江的痛经假还属于宽松的,没有工种限定,但是需要到医疗机构开证明。
20天过去
杭州几家大医院都没有开出病假单
新规实施已有20天,有多少女性朋友因为痛经而去医院开了证明?
记者在杭州的几家医院问了一圈,答案是“目前为零”。
浙大一院、浙大妇院、浙江省人民医院、117医院这些医院的妇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为痛经请医生开病假单。
痛经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体验?需要专门请1到2天的假休息吗?在浙大妇院妇科副主任医师阮恒超看来,“痛经假”很有必要,“痛经特别厉害的人,发作起来正常的走路、坐立都不行,根本没办法工作。”
阮恒超说,她的一位前同事,也是浙大妇院妇科的医生,就是她看到过最夸张的痛经“病人”,“每个月都会痛,痛的时候所有手头的事情必须停下来,躺在座椅或者床上,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额头上的汗就大颗大颗地滴下来。”阮恒超说,这时候身边的同事们就会给她拿来热水袋,让她捂着,又找来止痛药,给她灌下。即便是在妇科这个专业对付痛经的科室里,大家能为她做的事情也只有这些了,大概这样休息一两个小时候之后,“病人”才能慢慢恢复神气。
那么问题来了,痛经假怎么从医生的角度开证明?
“像我前同事这样的病人,我们肯定会开病假单的,因为这样的状态根本没法上班,只能好好休息。”阮恒超说,不过在操作上有些尴尬的是,当痛到死去活来时,“病人们”可没力气到医院挂号看病开病假单,只能在大姨妈来的前几天做这件事,而在这时,医生们可没法分辨出眼前的这位病人痛经时究竟会痛到什么程度,这时候该不该开病假单,很大程度上就得根据病人的自述来决定了。当然,很多长期痛经且比较严重的人,也会有以前看病的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