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布“迷阵”掩真相

“调查走私案件,掌握嫌疑企业的实际办公地点很重要,因为往往案件关键证据和关键人员会出现在办公场所,而我们这次的‘对手’可够狡猾的。”负责此案调查工作的天津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处长宋永胜告诉记者。

缉私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林森公司的经营方式极为隐蔽,5家公司的注册地点散落分布在北京、天津的数家写字楼中,当办案人员进行查访时,发现这几个注册地点均为俗称“皮包公司”的集散地,办公地点与人员早已换了数茬,包括租赁方和物业都不记得还存在过这么个公司。

林森公司的销售、收款较多采用线上模式,大量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银行账户查询方面一无所获。林森公司在向客户运输酒水类商品时,往往选用个体经营的“黑”物流,物流方面的查询也无功而返。该公司的销售网络极为隐蔽,除非特别信任的熟客,否则根本无从知晓销售人员的联系方式或相关信息,公司的工作人员均使用化名进行沟通,工作联系使用的手机都是假借他人身份证办理而来。

调查期间,办案人员先后多次到北京调查林森公司实际经营地点,均无功而返。办案人员遂决定从北京的进口酒水销售环节入手,查找林森公司的踪迹。

“喂,你好,我这是一家酒吧,我们想在北京找一家可靠的进口酒水供应商,听说林森公司业务做得够大,能不能帮忙联系联系?”

办案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手段,多方接触北京进口酒水市场,侧面打探林森公司情况;办案人员还几次前往北京,伪装成酒吧老板、酒水销售等身份进行实地侦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条销售渠道传来好消息——林森公司的实际办公地点,在北京大兴区。

突袭现场获取关键证据

天津海关迅速决定抽调警力成立“12·28”专案组,对林森公司办公地点采取行动。

2016年的最后几天,天津海关办案人员按照预定部署,出现在北京大兴区某写字楼门前。一进入林森公司办公室,办案人员就发现这里与一般贸易公司的不同之处:偌大的办公区域,没有任何明显的公司标识。

而当办案人员询问该地点是否为林森公司时,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肯定地回复:这里不是林森,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

不过,办案人员敏锐的目光停留在他案头的一叠名片上,上面赫然写着林森公司财务经理的职务。就在这时,一个人拿着笔记本电脑和U盘,拨开办案人员就往外闯,被拦下后开始还谎称是来办事的客户,最终才承认是公司销售经理刘某。

公司人员不寻常的举动,更加印证了办案人员掌握的线索——这里就是林森公司,立即查找相关证据。

经过8小时连续奋战,办案人员逐页核对资料,终于翻出数百份林森公司与外商签订的真实合同与发票,充分证明该公司低报价格走私进口酒水的事实。在铁证面前,刘某与王某交代了林森公司与其个人的走私违法行为。

就在办案人员进入林森公司办公地点的同时,另一组人马赶到林森公司仓库,共查封两个涉案仓库,查扣酒水类商品68万余瓶(箱)。

天津海关专案组通过梳理审查数万页涉案纸质资料,甄别电子数据账册数千份、电子邮件万余封,还原了林森公司及其相关公司自2015年3月成立开始,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大肆走私违法的犯罪事实。

经查,自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彭某、孔某为首的走私犯罪团伙以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形式,先后以天津林森、北京林森、天津斯特、天津乐信、北京家堡等5家公司名义,以低报价格方式(低报幅度约60%—90%),走私进口德国、法国、俄罗斯等国的洋酒、红酒、啤酒、矿泉水等商品400余票,总量达500万升,总案值约人民币5亿元。

案发后,涉案公司实际负责人彭某外逃。经多方艰苦查证,专案组认定,彭某与2010年因涉嫌走私红酒被大连海关缉私局网上追逃的朱某明为同一人,彭某的身份,正是朱某明被网上通缉后通过不法渠道获取的另一个身份。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后,今年6月初,办案人员最终将彭某抓获。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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