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父母不能‘说走就走’,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依法采取措施”,这是去年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就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作的明确表态。9月25日,记者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各级公安部门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0822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失职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案例17个。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从2016年11月至今年底截止,这项行动是由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的。

目前行动时间已经过半,进展如何?近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会议通报,截至8月底,共帮助68万多无人监护和父或母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除12968人由村居委会、515人由救助管理机构、1323人由儿童福利机构提供临时监护外,主要通过指定委托监护人或父母一方返乡的方式落实监护责任。各级教育部门积极做好返校复学和户口登记等工作,共帮助11821名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同时,会议还通报了对相关失职父母的处罚数字,各级公安部门为125377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办理户口登记,批评教育失职父母90822人,治安管理处罚282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失职父母刑事责任16人,依法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案例17个。

专项行动还要求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有关责任主体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的申请。对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其他侵害行为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依法处理。

会议对下一步持续推进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要求2017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前基本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并要求尽快推动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及时采集、录入、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动态变化数据,实现精准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