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0月5日电 题:黄志丽: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

新华社记者王成

4日傍晚,中秋佳节的团圆灯火正渐次点亮,黄志丽却舍弃家人,赶到法院接访一名聋哑群众。因为无法用语言交流,黄志丽耐心地把要说的话一字一句写在纸上,还递给他一张诉状,详细介绍起诉的流程。

“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是黄志丽一直以来的职业追求。身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人民法庭庭长,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5年,用一件件公正的判决、一次次成功的调解,坚守法律底线,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端稳天平 依法秉公办案

在黄志丽审理的一起纠纷案件中,被告蔡某以原告陈某家的一面墙为公墙,建起了四层楼,陈某原本南北通透的房子,采光、通风大受影响。黄志丽多次现场察看后,几次敲响蔡某的家门,都吃了闭门羹。在接到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判决书后,蔡某怒气冲天:“我就是不拆,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案子虽然结了,但黄志丽心里的石头还没放下,始终牵挂着执行情况。她又多次跑到蔡某家,找到蔡某妻子反复沟通,通过释法析理做通了思想工作。蔡某妻子道出原委:“老蔡早就知道你的判决很公正,但我们好不容易盖起来的房子,既不舍得拆也不知道要怎么拆啊。”

黄志丽迅速联系建筑专家和施工队,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拆除,蔡某后退一米半的空间给陈某通风采光,也最大限度减少了蔡某损失。

“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妥善修复受损关系,才是群众需要的公正。”黄志丽说。尽管办案经验丰富,但黄志丽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实地调查、多方走访,总结出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

针对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受理量大的特点,黄志丽又创新多元调解机制,深入社区乡村熟悉民风民俗,用群众的语言聊法律,以法官的亲和消弭当事人的隔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黄志丽办结的5000多个案件中,40%在立案7天内调解结案,所有案件无一发回改判,无一信访投诉。

心系群众 坚持司法为民

在芗城区不少老年人眼中,经常巡回办案、走街串巷、嘘寒问暖的黄志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亲切,黄志丽也成了他们口中的“法官闺女”。记者跟随黄志丽到多个村庄、社区走访,很多老人看到黄志丽后,都用闽南语跟她打招呼,还有老人上前与黄志丽拉起家常。

某工地拖欠了近百名工人工资,工人们把工地大楼堵得水泄不通。黄志丽接案后,冒着大雨赶往工地安抚他们。了解到工人们食宿没着落,黄志丽掏钱给他们买快餐;天气预报说当晚要降温,她又跑去关心工人们的保暖情况。

在接下来5天时间里,黄志丽东奔西走、四处调解,终于赶在春节前协调承包方将工资发到了工人们手上,重感冒的她嗓子已经哑了,只能打着手势回应工人们的感谢。

黄志丽说:“10多年的基层审判实践,让我深切感受到,只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才能真正赢得群众认同。”

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芗城区法院把司法为民的台子搭进社区、乡村,创设“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目前,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年均调解群众纠纷近千件。黄志丽怕因工作忙碌怠慢了群众,就把办公电话公布在社区公告栏里,再与自己的手机绑定,确保群众随时可以联系到她。

如今,黄志丽把大部分的工作精力都放在了法官工作室。“人民法官就应该跟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是金子一定要在群众工作中发光。”黄志丽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别人不愿做、做不好的琐事、难事,她总是不计回报冲在前面。

不忘初心 永葆党员本色

“我就像一颗小小的种子,如果没有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没有人民法院的肥沃土壤,我就不可能成长。”谈及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黄志丽说,“这是莫大的光荣,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黄志丽参加工作后,单位政工科负责人找她谈心,第一次询问她要不要递交入党申请书。黄志丽当时觉得,自己距离一名共产党员还有距离,所以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此后,她脚踏实地进修法律专业,认真学习如何办案、怎么跟群众打交道,努力提升个人素质和本领。2000年4月,黄志丽终于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入党10多年来,黄志丽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面对物质诱惑和人情面子,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党员本色,坚守法官职业操守。一起遗产分割案件,当事人先后三次拿茶叶、购物卡和现金,硬要塞给黄志丽,都被她婉拒;一个被告开发商打电话给黄志丽,承诺如果判决有利于被告,将为她安排海南五日游,更是被黄志丽严词拒绝。

“这几年,虽然少数基层法官选择了离职,但我的内心从来没有动摇过。”黄志丽说,“一想到法官职业带来的荣誉感和幸福感,一想到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能够为祖国、为人民做一点工作,我就觉得付出再多的辛苦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