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

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依然存在,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在烟台杨某涉嫌恶势力团伙案件中,杨某在村“两委”换届期间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部分村民投票,促成其姐夫冯某某成为村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把持村集体事务。今年9月,烟台市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打掉了以杨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像杨某一样,有些农村黑恶霸痞势力借助家族、宗派势力,操纵、控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强占集体资源,为个人、家族牟取非法利益。”王金城介绍说,人民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影响极为恶劣。

据介绍,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广人少,警力不能全覆盖、社会治理也存在薄弱环节,容易成为黑恶霸痞泛滥和藏身之地。“在此次打黑除恶打霸治痞专项行动中,我们还着重打击农村出现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山东省打黑办副主任、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李登全介绍说。

山东公安机关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判决农村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起,打掉涉恶类犯罪团伙700余个,依法惩处黑恶霸痞人员6500余名,其中包括少数涉嫌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村干部,有效净化了农村治安环境。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当前山东省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依然存在。”王金城表示,农村地区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确保村“两委”换届顺利开展,王金城表示,公安机关将及时坚决打击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霸痞犯罪团伙,将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霸痞分子,特别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人员绳之以法。同时,配合协同纪检、组织、检察、民政等有关部门,及时整治农村治安乱点地区和易滋生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行业领域,坚决查处农村“两委”换届过程中出现的贿选、霸选等违法犯罪问题。

预防

拓宽有奖举报渠道,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为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自12月25日起施行。目前,山东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信件、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

王金城认为,拔掉黑恶霸痞“钉子”,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整体成效。下一步,山东公安机关将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施策”,以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会同纪检、组织、宣传及成员单位,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打黑除恶制度机制。

据了解,有些黑恶霸痞势力,通过贿赂拉拢基层干部来染指基层政权,有些直接通过霸选、骗票等方式,披着看似合理的外衣,谋取利益、横行乡里。对此,有专家指出,要建立完善高危部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严防公职人员被黑恶霸痞势力拉拢腐蚀,严防向党政机关特别是政法机关渗透,特别是结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加强候选人政审和其他背景审查,将黑恶霸痞势力挡在外面。

另外,还要健全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对刑释解教的黑恶霸痞分子及时跟进、有效管理,严防漏管失控,“重操旧业”。

《 人民日报 》( 2017年12月1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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