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上同情,但流程上不合规。”张小平说回不了原单位,那他能继续留在现单位吗?

在舆论发酵一天后,张小平的离职风波仍未停息。9月28日,张小平首次作出回应称,其离职事件受到媒体关注后,压力很大,现在不方便透露更多情况,相关的脱密手续也“正在处理”,而自己现在“肯定不能回原单位了,也回不去了”。

按照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发布的声明指,张小平为国家重要涉密人员,申请劳动仲裁目的是为了让其回到研究所脱密。“承办人因急于达到让其回所脱密的目的,在材料中措辞失当,夸大了张小平在所参与研制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声明中提到,由于张小平为国家重要涉密人员,根据保密法和单位相关规定,离职前必须在所内非密岗位进行脱密,脱密期为2年。为此,2018年4月,该研究所与张小平进行谈话,向其解读离职流程及脱密期管理规定,告知其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回单位履行脱密义务。但张小平仍然自行离所,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技术秘密带来了较大隐患。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若果脱密期尚未结束便加入蓝箭航天,张小平的做法显然违反《保密法》规定。

从民营火箭企业的角度看,张小平事件亦暴露出航天系统人才流动不充分的问题。目前我国《航天法》尚未出台,不过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商业航天有望更加规范和良性发展。

如何度过脱密期?

“情感上同情,但流程上不合规。”有航天体制内的科研人工向记者表示,民营火箭企业并不一定符合保密协议规定,即使不涉及到外资背景,这些民营火箭企业也难以完全确保火箭技术不泄密,“谁能保证这些企业里没有技术泄密?”

他认为,张小平没完成两年的脱密期就到蓝箭航天工作,不符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此外,《公务员法》中第八十一条亦明确指出,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据记者了解到,脱密期内长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各部门的规章规定,往往职位级别越高脱密期越长。某民营火箭企业高管向记者表示,原本他的脱密期时间较长,但原单位选择对其灵活处理,因此他的脱密期所有缩短。

“所谓的‘密’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机密或军方机密,还有一种是技术或商业秘密。”上述企业高管透露,大部分的脱密期都是指前一种,特别是军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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