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引领国际合作

2月10日,“百名红通人员”王诚建回国投案自首;

3月9日,“百名红通人员”王佳哲回国投案自首;

4月17日,“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回国投案自首……

追逃追赃捷报频传的背后,是反腐败国际合作网络的全方位构建。自成立以来,中央追逃办秉持主动开放、合作共赢理念,契合国内工作需要,顺应各国对国际反腐败秩序思变的大势,加强战略谋划,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2014年中国担任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主办工作组会议,引导工作组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等重要成果。

2014年担任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主席,主导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

2016年中国担任G20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主持召开工作组会议,引导工作组通过反腐败追逃追赃重要成果,并提交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形成重要共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李鹃 摄)

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和《二十国集团2017至2018年行动计划》。

2016年担任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引导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开创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重要原则,把《北京反腐败宣言》变成行动。

2016年9月23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徐梦龙 摄)

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这是第一个面向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机构。

2016年11月2日,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在云南开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郭兴 摄)

2016年11月,与国际反腐败学院联合举办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这是我国首个区域反腐败合作项目,开辟了中国—东盟合作新领域,推动了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成果向国际社会的延伸,展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和影响力。

除了上述多边合作,中央追逃办也强化双边合作,大力推动建立中美、中加、中澳等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加强重点个案执法协作。

2015年10月20日至21日,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0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鹃 摄)

中美之间虽未签署引渡条约,但借由早在2005年就成立的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中美反腐败和执法部门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杨秀珠、黄玉荣、王国强等多起重点个案,都是由JLG实现突破的。

中国和加拿大之间也建立了司法执法合作磋商机制。2016年以来,“百名红通人员”常征、巴连孝、曾子恒、蒋谦、李世乔等先后从加拿大归案。2016年9月,双方在磋商框架下还签署了《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跨境追赃搭建了合作机制。

此外,中国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经过不断努力,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网络,形成“天罗地网”。

截至2016年12月,中国同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有力推动了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缔约、履约进程,与外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协议27份。这一系列成果是推动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生动实践。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将着力推进机制化建设,编制追逃追赃工作指导手册,探索出台防逃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跟踪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化、规范化运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也永远在路上。今年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全面深化之年,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保持政治定力,做到追逃追赃的力度决不减弱、一追到底的态度决不改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兰琳宗丨制图 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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