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强化院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委(总支)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按照政治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要求,选优配强基层党委(总支)书记,注重选拔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党委(总支)书记,并对个别整体功能不强的院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目前,学校各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已全部配备到位。在学院创新推行专职组织员制度,已任命了5名专职组织员,协助基层党委(总支)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四川大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落实,健全考评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推进考核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是进一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学校党委、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三级联动”,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按照有利于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队伍,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机关党员部(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制度。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行党支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不断筑强支部堡垒,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独立学院党建工作。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对独立学院党委的领导,督促独立学院以召开党代会为契机,完善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完善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的措施,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加强学院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四是加强新成立单位党组织设置及党建工作。学校党委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新成立单位等部分单位设置党组织工作方案》,做到新成立单位条件成熟及时成立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加强新成立党组织的建设,选配好党组织书记,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加强培养培训。

五是全面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党员教育体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言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做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了“深刻学习领会增强‘四个意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做合格党员”“家国情怀书写大爱无疆,中流砥柱聚力健康中国”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窗口服务单位挂牌上岗等制度,增加了广大党员的身份意识。选树和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规定做好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谋划不够,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学校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注重选拔政治好、业务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有高尚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进入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注重从教学、科研、管理一线选拔优秀干部,鼓励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主动申报中层岗位,承担管理工作。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大胆启用那些在关键时刻经受住了考验、承担过急难险重任务,或经过多岗位锻炼、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的年轻管理人才。在今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已完成的116个中层正职岗位选聘中,新提拔44人,其中从教学、科研、医疗一线直接提拔专家人才5人。换届后,中层正职平均年龄为48岁,比换届前降低了4岁多;50岁及以下71人,占中层正职的61.2%,比换届前提高了30.8%;45岁及以下35人,占中层正职的30.2%,比换届前提高了18.5%;新增加2名“80后”中层正职。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规定。在今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换届调整工作中,严格选任程序,规范动议环节,在选拔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各类决定和事项严格执行。规范民主推荐,所有中层正职、副职岗位的选聘,全部进行了民主推荐。严格执行任期制和交流轮岗制,在已完成的116个中层正职岗位选聘中,继任原职43人,交流任职29人。

三是规范领导人员兼职管理。针对巡视反馈兼职超个数、超时超届和未经审批兼职的问题,学校党委根据不同情况,对11人要求进行整改,35人进行提醒,责令1人作出检查。同时,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出台了《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兼职申报审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兼职行为管理。

四是全面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存疑或涉嫌造假档案的问题开展相关调查、函询工作,经过分析研判,对个别人员出现的档案问题按规定进行了组织处理。同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对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三)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监督管理偏松偏软”的问题

7.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认真查找和解决问题,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巡视期间,于3月30日召开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校内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月19日,召开新任中层正职干部集体谈话会,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对新任中层正职干部作了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6月23日至24日,学校第八次党代会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7月,修订了学校《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将问责情形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的负面清单,纳入年度考核要点,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严格追责问责。

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和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在进一步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事件的基础上,以学校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汇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大学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案例通报》,印发了《关于汲取违纪违法案例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集中开展了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以案为镜,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学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案为镜对照检查,即知即改。

三是进一步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学校党委支持学校纪委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纪检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用好“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今年1月至6月,学校纪委强化党风党纪监督,围绕各级党代表产生、院校两委委员选举、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换届等重点工作,开展廉政审查600余人次;开展招生监察40余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理9人。出台了《关于二级纪委定期报告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的暂行规定》,健全二级纪委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定期上报机制,强化校纪委对二级纪委执纪问责的督促指导和监督制约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加强附属医院、科产集团纪检工作。推动学校附属医院、科产集团等单位根据事业规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选优配强了专职纪检监察队伍。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附属医院纪检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落实学校纪委和附属医院纪委监督责任为主线,搭建协作联动平台,整合校院两级监督力量和工作资源,改进监督方式,构建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更好地推进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是健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修订完善了《四川大学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本学期,校内各单位结合警示教育,查找廉洁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提出预防措施550余项。

8.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顶风违纪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正风肃纪。严格执纪审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私设“小金库”当事人立案审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次,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并通报曝光。结合案例,在校内二级单位系、科、室、所、中心等“微小单位”开展了警示教育和专项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梳理并印发了《四川大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汇编》,督促校内各单位和全体中层干部透彻领会和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了《因公出访必读》,签订《因公出访承诺书》,加强出访者行前教育,强化外事纪律。规范公务出国报销行为,制定了财务处公务出国报销审核标准化工作表。对财务审核人员开展了关于公务接待、公务出国经费报销的专题培训,严格按规定报销费用。加强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的问责处理、曝光警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威慑作用。

9.关于“基建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附属医院、校办企业、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录取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基建领域廉洁风险防控。认真吸取学校基建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教训,针对立项、招标、工程管理、工程验收、审计结算等重点环节,梳理了廉洁风险点133个,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31个。制定实施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对校内各类基建项目有序开展全过程审计监督,防范工程建设廉洁风险。

二是深入推进附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召开了附属医院落实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推进四所附属医院通过建立防统方系统、安装信息化廉洁风险防控软件系统、电子处方点评系统等举措,建立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强化对腐败易发多发环节的管控。在各附属医院集中开展了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治理。

三是深入推进校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科产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好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科产集团董事会、监事会职能,强化对校办产业的监管。严肃查处校办企业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审查和“一案双查”。开展了全校校办企业情况摸底,进一步全面掌握校办企业的总资产、注册资本、经营情况、人员数量、年收入净利润等基本情况。积极推进11家未改制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制和关停并转进度。健全校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对校办企业实施内审全覆盖;督促科产集团完善校办产业纪检监察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梳理企业内控制度33个,修订13个,新制定8个,堵塞廉洁风险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从项目申报、经费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全面梳理各管理环节,分析廉洁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编写了科研经费风险防控手册,出台了《四川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监管。对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专门梳理,对财务处审核人员集中开展了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政策的专题培训,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完善科研经费预算控制系统,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审批流程,严格按照预算报销科研项目相关支出。

五是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管理。调整了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组和本科招生工作监察组成员,细化工作职责,强化过程监管。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特殊类型选拔测试专家库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本科招生工作流程,防控廉洁风险,确保本科招生公平、公开、公正。修订完善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申请考核招录博士的内容与程序,防范研究生招生廉洁风险,确保阳光招生。

六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招投标管理。学校在严肃核查处理校内个别单位设备违规招投标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实行采管分离,新设立统一的招投标与采购中心;出台了《关于加强校内各单位分散采购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细化校内单一来源设备采购工作流程的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网上竞价采购实施细则》,优化采购工作流程,升级优化实名制建账建卡系统及流程,从机制上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加强对招投标的审计监督,进一步防范了校内工程和仪器设备招投标的廉洁风险。

七是健全廉洁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制定了《四川大学关于职能部门和单位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实施办法》,加强学校职能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廉洁风险重点部位职能部门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发现、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方面的沟通联系和协作联动,形成职能监督与专责监督的合力,切实提高廉洁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四)认真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针对中央第九巡视组移交的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制定了相应的初核方案,成立了工作组。目前已全部完成线索处置及初步核实工作,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按时上报中央巡视组及上级纪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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