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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可给地方一定税收立法权

发布时间: 2014-11-27 11:16:03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刘素宏  |  责任编辑: 毅鸥

许善达

昨日,北京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财经》年会上表示,科学合理的央地关系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出台意味着财税体制改革已全面启动,今明两年将是财税改革、央地关系调整的关键窗口期。

“零售税立法权可下放”

许善达认为,央地财政关系存在相对失衡。2013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和52%,而支出方面,地方政府承担了85%,中央政府只承担15%,地方的占比非常高,也就是说地方需要管的事比较多。解决之道在于中央多承担支出责任。总的来说,要通过这次改革,降低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

健康的央地关系的重要一步将隐性税收转化为显性税收。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但隐性的税收数量很多。许善达认为,未来要允许地方政府有税收的立法权,来替代他们隐性的税收立法权。隐性债务不如显性债务好管,同样隐性的税收也不如显性的税收好管。

“到零售环节以后可以给地方下放一定的税收管理权,比如说某些税目,在中央确定的税率里面增加一点弹性,这些都可以使地方政府在零售环节、消费税上增加他们税收立法的权利。”许善达表示。

他认为,如果这个改革推出去的话,所有消费品企业的出厂价就会有相当幅度的降低,而这些消费品在零售环节的税收就会有相当幅度的上升。

“地方政府不要指着赖账”

此外,明确地方债的清偿责任是财政改革的落点。许善达认为,国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地方若欠债,如项目还不上,则要变卖资产来还债,这对地方财政的约束就大大强化了。“你别指着赖账,也别指着中央救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地方财政若存在负债,要通过变卖资产来清偿,这些地方则要趁着经济形势好把原来的窟窿堵上,不然将来发生财务危机资产更不值钱。尤其是经济下行之际,债务风险可能性大,更要趁早堵上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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