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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宁:依法治国要“惠而不费”

发布时间: 2014-12-05 08:53:23  |  来源: 环球时报  |  作者: 房宁  |  责任编辑: 毅鸥

房宁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这对未来在法制轨道上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来说极为重要。注重法治的思想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由邓小平提出来的,我认为依法治国就是他的最初设计。

我们常说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人对此的理解是我们还要制定很多法律。其实不然。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有法可依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按照我的理解,这个所谓很长的路其实是走“惠而不费”的法治道路,或者说是如何真正让法律体系有效运行起来。

何为良法?首先它得是可以有效执行的法律。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但我们已有的一些法律却存在无法实施的问题,比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俗称“常回家看看”的有关规定。从政治学原理上讲,法越多法越严,执法成本就越高,违法成本则越低,执法自由裁量空间越大。因执法成本太高而无法实施的法律是没有权威的,若一法无权威,不被人民尊重,其他法又如何呢?这样即会出现法治不彰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我们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问题。

有了法律,接下来是如何让政府和民众依法和守法。要让法治“惠而不费”,我认为其根本还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提高中国的立法质量和法治水平,关键在于人大制度,在于人大制度发展和完善。一提法治,很多人就想到外国;一讲政治体制改革,就说这是突破口、那是突破口。其实真正该下功夫的地方就在我们自己的人大制度。我们完全有自己的一套,这个制度设计源自我们自身的历史和实践。如果不去关注人大制度,不在这上面想办法、找出路,不研究怎么把人大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那完全就是外行了。

人民代表大会在提升法律体系质量,形成法治文化方面处于核心地位,未来中国政治改革、民主政治建设,核心也是人大。我们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三者有机统一都有赖于人大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完善。

进一步讲,在我国要发展和完善人大制度,首先是在地方人大,因为我们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的前沿和主要内容都在地方,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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