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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让资本到农村去

发布时间: 2015-01-05 14:32:1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毅欧  |  责任编辑: 毅鸥

2014年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批重要文件出炉,年底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也透露出更加明确的政策信息。2015年,随着土地改革政策逐步开始落地,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针对农村土地改革接受了中国网记者专访。

中国网:12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讨论稿)》,透露出了哪些政策信息?

郑风田:第一,会议强调,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会围绕农业现代化展开,很多媒体称之为新型农业现代化。

第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发挥好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我们曾经一提到城镇化,就是从农村到城市,实际上,怎么才能带动城市到农村发展,这是李克强总理一贯的主张。今年初的“三个一亿人”方案中就提出要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辐射,从农村直接到京上广这样连根拔起实在太不方便,只有就在农村的农民集中一块居住区,变成小城镇,这也是大家认为幸福感最强的一种方式。

第三,会议还提出要挖掘农民这个最大群体的消费潜力,可以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有巨大新增投资需求,用好这个空间,可以更好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通过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品的改进,通过农民消费品的支出,让资金从城市向农村流动,提高整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打破资本要素单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单向循环,缩小城乡差距。

中国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这方面的政策是否有一些新动向?

郑风田:目前土地改革主要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相关政策,一方面今年国家深改办已经出台两个文件:9月29日,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12月2日,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总体来讲,改革思路有两点:第一,不能片面追求流转,避免“非粮化”和“非农化”,土地改革不能牺牲农民利益,这是一直以来农村土地改革所强调的;第二,农业部已经承诺五年完成扩大试点工作,今年是第二年了,所以一定要加快脚步,确保五年内完成;第三,建立公开的土地市场,要进行土地改革,就必须要建立公开市场,让城乡土地统一交易。

中国网:在土地改革过程当中要如何保障农民利益?

郑风田:根据深改组的要求,这一次土地改革要以农民权益为先,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以农民权益为先,就是不能替农民做主,流转土地必须要经过村里每一个农民同意,让农民自愿,这一点很重要。虽然我国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但是集体也没有资格把农民的土地流转出去,只有农民本身才有这个权利,这才是最核心的。

中国网:这一轮改革意在让农村土地活起来,这就面临土地增值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国土部并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您认为怎么分配是比较合理的?

郑风田:现在,农村土地最“肥”的一块就是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但目前这一块全国总数不是特别大,甚至很多地方是没有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的,只有在长三角、珠三角或者是大城市的郊区有。

如果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会产生很大的收益,核心是通过治理结构让农民从财产中能够受益。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对财产进行摸底,让农民成为真正的股东,那么土地如果增值了,农民才能够分红,才能真正的受益。

中国网:虽说农民对所承包土地不具有法律产权,但是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地增值的收益,如何真正让农民收益而不是某些“代言人”?

郑风田:一方面,尤其是外来工商资本进入农村,要杜绝跟当地基层政府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必须加强更多的监控措施,防止侵害农民利益;另一方面,完善农村股份制,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成立公司,获得分红。

现在中央政府承诺了保护农民,一方面要加强农民的宣传教育,另外一方面,要治理结构非常重要,怎么才能成立一个比较好的治理机制,确实是一个问题。

中国网:这一轮新土地改革,农村经营性集体建筑用地是非常关键敏感的问题。目前主要界定为乡镇企业用地,这样的界定是不是很清晰?

郑风田:农村经营性集体建筑用地确实是比较敏感的,所以先拿出这部分来进行试点,稳妥推进,循序渐进,如果让所有农村建设用地入市,风险会比较大。

现在各地方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已经很成熟了,尤其像经营性建设用地已经试点了十几年了,深圳在大规模试点。

目前,农村土地改革试点的核心就是要步子再大一点,试点面积可以扩大,另外,经营性用地的试点如果针对所有的建设用地的话,试点效果应该是不错的。

所以,这一块“蛋糕”,留给基层政府多少,留给乡镇和村级多少,留给农民多少,都需要好好研究。过去都是县级政府吃独食,农民拿的很少,现在让农民多拿一点,但不代表让农民吃独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土地升值,是因为城市的发展,所以土地的增值收入,一部分归农民所有,另一部分应该通过税收的形式进入财政,搞各种各样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才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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