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金融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1-04 07:16:40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梁启东  |  责任编辑:申罡

作者: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盘古智库学术委员、梁启东


20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主要的任务是部署2018年中国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其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三个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三个良性循环”是对金融工作会议和十九大精神的深化。近年来,在一系列严格监管政策之下,我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成效明显,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能力增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要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三个良性循环”为防控金融风险工作指明了方向。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良性循环,是国家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基础,也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金融如果脱离实体经济,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必须正本清源、回归本源。可见“三个良性循环”有着明确的针对性和指向性,抓住了防控金融风险的“牛鼻子”。


做好“三个良性循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实实在在提高认识,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要强化“去杠杆”工作,坚定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总量的关系。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要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


做好“三个良性循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比如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


做好“三个良性循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促进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地向房地产改革的方向发力,比如住房租赁市场、廉租房保障房建设等。继续坚持“住有所居”的目标定位,坚持“房住不炒”的行业定位,坚持“因城施策”的调控方式,促进大城市住房供应从“重售轻租”向“购租并举” 转变。


做好“三个良性循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做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结合,形成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推动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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